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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审核推荐

发布时间:2022-12-01来源: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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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审核推荐

 

一、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3%或不少于5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4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4项。

(二)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中心。

(三)工程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四)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材料有哪些?

(一)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四、咨询电话

0391-3569820

五、办理地址

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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