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白话版”办事指南
城管窗口服务电话:3568416 投诉电话:3568555
|
|
我要办理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 一、办事程序 综窗收件即受理—审核—决定 二、申请材料 1.河南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的社会保险材料 3.消防验收法律文件和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资料 4.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5.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还应当提供特许经营协议 6.申请单位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抢险预案、抢险车辆及设备名录、企业服务规范等材料 7.营业执照 三、申请条件 1.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2.有稳定的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1)应与气源生产或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2)燃气质量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标准; 3.有固定的、符合消防等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 4.燃气输配、储存、充装、供应等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 |
|
5.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6.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省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及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 7.燃气企业需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安全事故抢险预案,有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组织及抢险抢修人员、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 8.燃气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六、办理地址: 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
|
|||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白话版”办事指南
城管窗口服务电话:3568416 投诉电话:3568555
|
|
我要办理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到期复查换证许可证 一、办事程序 综窗收件即受理—审核—决定 二、申请材料 1.河南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的社会保险材料 3.消防验收法律文件和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资料 4.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5.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还应当提供特许经营协议 6.申请单位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抢险预案、抢险车辆及设备名录、企业服务规范等材料 7.营业执照 三、申请条件 1.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2.有稳定的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1)应与气源生产或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2)燃气质量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标准; 3.有固定的、符合消防等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 4.燃气输配、储存、充装、供应等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 |
|
5.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6.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省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及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 7.燃气企业需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安全事故抢险预案,有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组织及抢险抢修人员、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 8.燃气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六、办理地址: 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
|
|||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白话版”办事指南
城管窗口服务电话:3568416 投诉电话:3568555
|
|
我要办理瓶装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 一、办事程序 综窗收件即受理—审核—决定 二、申请材料 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营业执照 3.河南瓶装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4.燃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5.场地使用权佐证材料 6.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燃气事故抢修应急预案 7.燃气经营许可证 8.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
三、申请条件 1.瓶装燃气供应站的设置符合当地供应站规划布局及技术规范; 2.瓶装燃气供应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3.瓶装燃气供应站从业人员经燃气管理部门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4. 瓶装燃气企业应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5.有健全的安全经营管理制度、燃气事故预防及处置方案; 6.有必要的抢险抢修设备、备件、交通工具和检测仪器,专(兼)职抢险抢修人员不少于2人。 四、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六、办理地址: 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
|
|||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白话版”办事指南
城管窗口服务电话:3568416 投诉电话:3568555
|
|
我要办理瓶装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到期复查换证许可证 一、办事程序 综窗收件即受理—审核—决定 二、申请材料 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营业执照 3.河南瓶装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4.燃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5.场地使用权佐证材料 6.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燃气事故抢修应急预案 7.燃气经营许可证 8.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
三、申请条件 1.瓶装燃气供应站的设置符合当地供应站规划布局及技术规范; 2.瓶装燃气供应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3.瓶装燃气供应站从业人员经燃气管理部门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4. 瓶装燃气企业应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5.有健全的安全经营管理制度、燃气事故预防及处置方案; 6.有必要的抢险抢修设备、备件、交通工具和检测仪器,专(兼)职抢险抢修人员不少于2人。 四、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六、办理地址: 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