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组织是指:依法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
只要该组织是从事公益或非营利活动,且收入除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平均工资不超过本地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等规定的,均可申请。
社会组织想要办理这项业务,可在网上或窗口申请,认定所需材料有:申请报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的管理制度;非营利组织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上一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等材料。所有材料样表均可在政务服务网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页面上下载查看。
每年7月前,申请人将所需材料一式两份提交焦作市税务局所得税科,提出业务申请,税务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依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决定是否受理,再由市财政局税政与条法科和市税务局所得税科联合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认定。免税资格自认定之日起5年内有效,过期可重新申请,流程一样。
办理地点
焦作市山阳区(县)新城街道人民路东段3399号4楼408室(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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