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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

发布时间:2022-12-01来源: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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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初审)“白话版”指南

 

申请材料

1、由该非企业经济组织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2、由该非企业经济组织所在国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开业合法证书;

3、填写《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申报表》。

办理地址

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30-11:30 下午 14:30-17:30。

联系方式

0391-3568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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