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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不动产其他登记业务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12-01来源: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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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登记

材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与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5、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情况说明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2019]45

办理时限:工作日1小时

办理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县)王褚街道人民路889号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东厅)一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联系方式:0391-3380258

 

 

异议注销登记

材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登记证明或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起诉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的材料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2019]45

办理时限:工作日1小时

办理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县)王褚街道人民路889号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东厅)一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联系方式:0391-3380258

 

 

查封注销查封登记

材料清单

1、人民法院提交生效法律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人民检察院提交查封、解封函;公安等国家有权机关提交协助的文件(原件);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应当提交委托送达函。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2019]45

办理时限:工作日1小时

办理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县)王褚街道人民路889号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东厅)一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联系方式:0391-3380258

 

 

登记资料查询

材料清单

1、不动产查询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原件)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其他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原件)

备注:委托查询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还需经公证或者认证(原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2019]45

办理时限:工作日1小时

办理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县)王褚街道人民路889号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东厅)一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联系方式:0391-338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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