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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核

发布时间:2022-12-01来源: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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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核

 

一、办事程序

综窗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二、申报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申请表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3.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4.土地登记情况证明(权籍调查结果)(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5.规划设计条件(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6.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7.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图(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8.征地移交表和补偿到位证明(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9.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三、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五、联系方式:0391-8786228

六、办理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县)王褚街道人民路889号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

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核

 

一、办事程序

综窗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二、申报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申请表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3.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4.土地登记情况证明(权籍调查结果)(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5.规划设计条件(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6.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7.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图(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8.征地移交表和补偿到位证明(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9.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三、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联系方式:0391-8786228 

六、办理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县)王褚街道人民路889号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

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核

 

一、办事程序

综窗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二、申报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申请书(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3.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4.土地登记情况证明(权籍调查结果)(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5.规划设计条件(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7.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8.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图(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联系方式:0391-8786228 

六、办理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县)王褚街道人民路889号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

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划拨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一、办事程序

综窗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二、申报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申请书(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3.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4.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5.原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6.规划设计条件(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7.建筑物产权证明、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意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8.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图(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9.权利相关书面同意意见(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10.原出让金缴纳完毕凭证(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三、承诺时限   6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联系方式:0391-8786228 

六、办理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县)王褚街道人民路889号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

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为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核

 

一、办事程序

综窗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二、申报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申请书(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3.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4.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5.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6.建筑物产权证明、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意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7.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图(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联系方式:0391-8786228 

六、办理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县)王褚街道人民路889号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

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审核

 

一、办事程序

综窗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二、申报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申请书(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3.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4.权利相关人书面同意意见(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5.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6.建筑物产权证明、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意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7.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图(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8.财政部门同意意见或上级主管单位(国资部门)同意意见(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9.转让合同或转让协议书(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10.部门审核意见(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三、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联系方式:0391-8786228 

六、办理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县)王褚街道人民路889号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

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审核

 

一、办事程序

综窗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二、申报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申请书(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3.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4.权利相关人书面同意意见(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5.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6.建筑物产权证明、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意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7.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图(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8.财政部门同意意见或上级主管单位(国资部门)同意意见(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9.转让合同或转让协议书(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10.部门审核意见(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11.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书(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三、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联系方式:0391-8786228 

六、办理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县)王褚街道人民路889号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

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

 

一、办事程序

综窗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二、申报材料

1.关于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申请(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3.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4.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权籍调查结果)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6.部门审核意见(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7.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图(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联系方式:0391-8786228 

六、办理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县)王褚街道人民路889号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

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

一、办事程序

综窗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二、申报材料

1.关于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手续的申请(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3.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4.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5.补偿方案、协议或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原件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6.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宗地界址图、勘测定界图(原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联系方式:0391-8786228 

六、办理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县)王褚街道人民路889号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

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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