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滩涂养殖证审核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申请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许可证》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
2 |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及 复印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不存档 |
3 |
1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提交批准文件复印件; 2承包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提交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核原件); 3通过受让或租赁取得水域滩涂使用权从事养殖生产的,应提交土地使用证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核原件); |
原件及 复印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不存档 |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一件事”窗口
网上办理。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
咨询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0391-5351356
市政务服务大厅0391-356840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