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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焦征预字〔2023〕1号

发布时间:2023-02-09来源:焦作市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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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焦作市城市建设及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范围、权属

地块一系焦作市示范区宁郭镇杨梧槚村集体土地,东至杨梧槚家村地,西至中原路,南至规划杨梧槚村地,北至杨梧槚村地。

地块二系焦作市示范区宁郭镇杨梧槚村集体土地,东至杨梧槚家村地,西至杨梧槚村地,南至杨梧槚村地,北至G327。

地块三系焦作市示范区文昌街道刘范村集体土地,东至刘范村地,西至东海大道,南至刘范村地,北至刘范村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为了辖区经济发展,需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本次拟征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工作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现状调查。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组织对社会稳定性风险进行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预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1-8791070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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