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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
《焦作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 工作实施方案》
(焦政〔2023〕6号)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12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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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以及《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豫办〔2022〕20号)等文件精神,经省政府批复,制定了《焦作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延伸,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以及《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豫办〔202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二、编制过程

2022年7月23日,按照“乡镇梳理、县级确认、市级统筹”自下而上的方式,梳理汇总《乡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赋权清单目录》。市司法局会同市委编办起草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向省司法厅进行请示汇报。经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形成《焦作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请示省政府,2023年3月22日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在全市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主要内容

《方案》由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范围、机构设置和执法保障、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等六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思想、改革的主要内容、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提出我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四项原则。

第三部分是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范围。提出了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注重结合乡镇(街道)发展定位,在乡镇突出乡村振兴和文化繁荣等职能,在街道突出城市管理和经济发展功能。

第四部分是机构设置和执法保障。从执法主体、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保障、强化培训、帮扶指导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机构设置和执法保障措施。

第五部分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从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督与管理等三方面提出具体明确要求。

第六部分是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稳妥移交事权、加强运行监管等四个方面予以规定,确保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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