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普查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因此,我国将在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3〕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焦作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焦政〔2023〕9号)。
二、经济普查的目的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我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进展,全面评价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坚定“两个依靠”、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推进情况,准确掌握全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等发展载体的发展情况。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管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焦作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经济普查的组织方式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五经普”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在普查方法上,采取“先清查后普查”的方式,在清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普查登记。普查工作包括三个主要阶段:
1. 清查阶段,对我市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以摸清我市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数量、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准确界定普查对象与种类,为普查登记奠定基础。
2. 普查登记阶段,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普查登记,其中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普查登记。普查登记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3.数据发布阶段,对普查数据进行处理、汇总、评估,发布主要数据公报,并对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利用。
四、依法普查的有关要求
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
1. 普查对象必须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2. 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因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