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构建优质政务服务体系,全力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起草了《焦作市全面构建优质政务服务体系全力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为集思广益,现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反馈至焦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环境科。
地址:焦作市人民中路889号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309室
电话:0391-3568555
电子信箱:jzzwfwhjk@163.com
2023年9月5日
焦作市全面构建优质政务服务体系
全力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改革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78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构建优质政务服务系统,全力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方向,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让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更加蓬勃迸发,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工作全过程,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要求落地落实。
2.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破解发展过程中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加快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提供更加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省内领先的政务服务环境。
3.坚持系统观念。按照全市“一盘棋”理念,加强整体谋划,强化协同联动,统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政务服务集成优化和协同重塑。
4.坚持数字赋能。以政务数据高效共享为支撑,同步推进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线上线下融合度、协调度和覆盖率。
(三)工作目标
2023年年底前,事项管理、大厅管理和平台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并逐步完善,“清单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外无审批”得到巩固提升,市、县、乡、村四级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备,“一件事一次办”涵盖范围更加广泛,“有诉即办”工作全面展开,“四电”在政务服务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更多事项实现“免证可办”。
2024年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对进驻事项审批行为监管更加到位,“焦我办”等功能更加完善;市、县、乡三级线上线下有诉即办体系全面建立,“一件事一次办”等极简审批取得实效,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全面实现,“免证可办”范围持续扩大,审管协同取得突破。
2025年年底前,焦作市全面构建优质政务服务体系全力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全面实现极简审批、免证可办、免申即享、有诉即办、审管协同全覆盖,全市政务服务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二、改革举措
(一)系统性重塑服务体系,整体性优化政务环境
1.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机构实现一体化服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一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四电应用”和政务信息化建设,对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推进全市政务服务环境不断优化提升。(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政务服务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推进线下综合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统一名称标识,按照国家、省和营商环境评价要求,对全市线下综合服务场所名称标识进行统一,市、县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统一功能布局,按照咨询辅导、综合受理、后台审批、自助服务等功能区和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五险一金”等专业功能区和群众等候区、24小时自助等便民服务区要求,统一规范功能布局;统一专业窗口设置,规范设置“一站式”政务服务咨询、帮办代办、“全豫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窗口,开辟“绿色通道”,设置“潮汐窗口”;统一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大厅智能化改造升级,研发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平台,实现对预约叫号、大厅人员、窗口服务、考勤纪律、服务效率等全方位的智能化管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联通线上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将电子政务外网横向延伸至市直部门,纵向延伸至村、社区,形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网络体系;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各级各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对接互联,2023年底前,市、县两级自建系统全面完成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政务服务大厅实行综窗受理。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设置无差别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综合受理窗口必须能够受理2个以上部门业务;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五险一金”等领域的专业综合窗口必须无差别受理本领域所有业务,部门综合窗口不能超过6类。(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高政务服务大厅效能。全面实施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首席代表由副县级干部担任,并将与审批服务工作相关的在编工作人员选派到窗口工作,将窗口一线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干部提拔中优先选拔;强化政务服务窗口授权,推行“收件即受理”“受理即办理”;建立“帮办代办”专员制度,对重点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全方位帮办服务;组织开展“四进”(即:一把手进大厅、分管领导进窗口、窗口负责人员进一线、工作人员进有诉即办专区解决问题)活动,解决审批服务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修订完善政务服务大厅绩效考核办法,定期对业务办理、作风纪律、服务质量效率等进行考核。(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广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将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基层能有效承接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实行全程免费代办。探索与银行、邮政第三方开展合作等形式,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校园、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持续深化“跨域通办”改革。清理政务服务中的模糊条款,提升办事指南的准确性、详实性和易用性,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市范围内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落实省级“全豫通办”“跨省通办”流程规则,制定“全域通办”“跨省通办”办事指南和流程图,按照收件地和办理地权责划分、业务流转程序等内容办理业务;在实施300项“全市通办”事项基础上,优化工作流程,扩大事项范围,推进“全市通办”落地见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事项管理无死角,清单之外无审批
8.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民生需求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统一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政策调整情况,组织编制《焦作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含市、县、乡三级)和《焦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焦作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焦作市政务服务收费事项清单》,并全部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管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并按要求通过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政务服务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10.严禁清单之外审批行为。各部门不得以部门文件为依据自行确定和调整政务服务事项。严禁在清单之外受理、办理任何政务服务事项,严禁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项目、数量限制等行为,实现“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政务服务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负面之外无例外,大厅之外无审批
11.建立政务服务大厅负面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将因涉密、场地限制、法律法规规定等条件限制不宜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之外政务服务事项一律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含分大厅)办理,形成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清单,实现“宜进则进”“应进必进”。(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政务服务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规范乡村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根据省定150项乡镇政务服务事项和市定103项村(社区)帮办代办事项清单,由各县(市)区统一编制所辖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在此基础上,可梳理形成有自身特色的乡村政务(便民)服务事项清单,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站)受理办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政务服务分中心实现统一管理。根据《焦作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办法》(焦政数〔2022〕33号),市公积金、社保、医保、出入境、车管、运管、人才等政务服务分中心要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按照全市统一标准设置功能窗口,实行综窗受理,提供优质高效规范化服务,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接受一体化管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牵头,市公安局、人社局、交通局、医保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严禁大厅之外审批行为。各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必须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受理办理各项要求,严禁自行受理办理负面清单之外的任何政务服务事项,严禁随意增加厅外办事流程和环节,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政务服务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一网通办”全覆盖,平台之外无审批
15.深化“一网通办”。结合焦作市实际情况和省营商环境评价要求,启动焦作市政务服务网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并与省平台完成对接,我市公布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从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出发,统筹归并网上办事入口,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完善网上办事引导功能,提供在线导办帮办、智能客服等线上服务,扩大“白话版”办事指南覆盖范围,实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行“全程网办”。优化大数据平台功能,完善个人库、法人库、电子证照库,建立专题数据库,持续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加强国家、省数据回流应用,利用大数据提供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结果送达等全流程网上服务,实现更多事项全环节网上办,真正从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拓展“指尖即办”。完善“焦我办”APP移动端服务功能,加快与“豫事办”统一用户体系对接;推动全市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向“豫事办”焦作分厅、“焦我办”汇聚,实现教育、公安、社会保障、民政、不动产、卫生健康、税务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掌上可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推广“数字适老”。完善焦作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焦我办”APP等智能语音、大字版等无障碍服务功能,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的数字化服务。对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津贴补贴申领等事项,全面实行网上老年人办事家属代为认证、远程认证、代为办理等服务措施,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不便现场办理等问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民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严禁平台之外审批行为。清查平台之外审批行为,对未按要求对接政务服务平台的自建系统和平台之外的审批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严禁私自搭建与政务服务相关的业务平台,严禁全程线下不经过平台的审批行为,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政务服务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方式优流程,“极简审批”全覆盖
21.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按照“三级三十二同”规范要求,推动同一个政务服务事项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持续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优流程;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特殊环节,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环节一律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健全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对国务院要求推动的13个、省政府要求推动的50个和我市公布实施的134个“一件事”,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一次办好”的要求,优化工作流程,编制“白话版”办事指南,明确牵头单位,理顺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群众通过“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同时,根据国家、省要求和我市实际,继续梳理发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2023年年底前实现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的覆盖。(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在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投资审批等领域,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梳理告知承诺事项清单,明确承诺内容、要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实现“办照即经营”“承诺即开工”“承诺即换证”;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推进企业开办极简办理。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专区功能,将与企业开办业务联系密切的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银行、公安刻章等业务进行整合,纳入企业开办专区,实行综合窗口统一受理,逐步将各业务系统与市一窗系统对接,提高企业开办服务效率;同时,深化“企业开办+N项服务”、“证照分离”全覆盖、“多证合一”,“照后减证”、“一业一证”等改革,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简化企业开办手续,方便企业办事。(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推动投资建设项目极简审批。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专区功能,将项目立项、规划、土地使用、工程建设许可、消防、人防、地震、文物、水、电、气、暖等相关业务整合到工程建设项目专区,实行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在开发区全面推行“承诺制+标准地”改革,实行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承诺、拿地即开工”极简审批模式。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深化“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区域评估”改革,全面推广数字化审图。推进联合验收“一口受理”、水电气暖联合报装、“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等改革。(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创建星级便民服务站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星级便民服务站创建活动,2024年底三星级便民服务站要实现全覆盖,四星级便民服务站要达到村(社区)总数的40%(800个),五星级便民服务站要达到村(社区)总数的20%(100个),基层服务能力实现整体提升,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明星便民服务站。(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应用“四电”建系统,“免证可办”全覆盖
27.升级电子证照系统。在电子证照系统原有建设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省政务服务改革要求和政策导向对现有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新增数据审核、新增证照生命链查验、新增证照年检、新增证照监控、新增证照纠错、新增证照区块链上应用、升级照面信息智能化采集功能、升级证照底图大小个性化配置、升级证照统计等功能,提升电子证照管理和服务支撑能力,推进企业群众办事证照“可免尽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建设电子材料系统。建设电子材料系统,实现电子材料目录管理、电子材料综合管理、电子材料共享服务、电子材料库、电子材料区块链应用的建设,推进电子材料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化管理及共享应用;针对不同类型的材料提供电子化渠道,根据目录实现材料的快速检索与复用;提供面向政务服务的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的打包、归档、移交、归档存证等功能,实现政务服务办件归档全程电子化管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建设电子印章系统(互联网)。建设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印章系统,包含统一身份认证服务、区块链存证技术、电子印章应用管理系统、电子印章公共服务系统、PDF/OFD签章服务、移动端应用服务等。通过系统建设丰富企业电子印章应用推广模式,促进企业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广泛应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建设电子签名系统(互联网)。建设基于互联网的电子签名系统,包含电子签名制作系统、电子签名应用系统、电子签名验证系统、PDF/OFD签名服务、移动端应用服务等。电子签名系统实现法人、自然人签名申领及业务签署流程完整闭环,助力推动电子签名为具有手写签名环节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指尖办”,促进电子材料“随时随地随签”,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1.推动“四电”应用尽用。以“四电”系统建设为依托,以不动产登记、公积金贷款、二手房交易等个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和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工程建设等企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为重点,推进企业群众办事“证照、材料可免尽免”。到2024年,进一步优化企业群众办事流程,创新办事应用场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四电”应用经验全面推广,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及社会化应用中更加广泛深入。2025年底前“四电”应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政策推送搭平台,“免申即享”全覆盖
32.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惠企政策直通车功能,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组织各相关部门编制惠企政策清单并动态更新,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全部录入平台,实现涉企政策“扎口发布、套餐配送、点单直达、政策秒兑”。(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联、税务局、财政局、科技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3.推动惠民政策免申即享。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梳理我市市、县两级惠农、助学、助医、养老、育幼、扶弱、助残等现行惠民政策,编制惠民政策清单和指南。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大数据分析比对平台,依法精准识别符合条件的用户身份,实现相关群体优待政策免申即享。(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医保局、卫健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4.推动人才政策免申即享。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我市“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归集整合相关部门人才业务系统数据,实现部门人才业务系统查询权限、专业知识库等数据与市“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共享互用。依托实名认证、人脸识别、数据分析等技术,依法实现人才身份自动识别、政策自动甄别组合、专项服务精准推送,为已认定人才开通免申即享“绿色”通道,实行“秒批秒报一体化”智慧审批。(市委人才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5.推动招商政策免申即享。市、县两级分级梳理招商引资涉及的用地、税收、补贴、奖励、住房等优惠政策,编制招商引资政策清单,建设我市涉企政策统一发布和精准服务平台,推动招商政策应上尽上、免申即享。(市商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6.推动金融服务政策免申即享。围绕“专精特新”、科技创新、文旅文创、外经贸、涉农金融、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新市民金融服务等领域,编制金融服务政策清单,依托市金服中心,分领域组织开展专项银企对接活动。依托市金融服务平台,联通市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企业资产投资、经营纳税、银行机构信贷等数据共享应用,完善企业信用评价模型,对企业精准“画像”,实现金融服务政策精准推送、直达企业。(市金融局、金服中心、税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畅通渠道听诉求,“有诉即办”全覆盖
37.持续优化“有诉即办”服务窗口。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的“有诉即办”(“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要建立完善问题受理、交办、督办、办结反馈工作机制,真正实现“有诉即接、有诉即应、有诉必办、有诉即办”,确保接诉响应率、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完善市、县两级各部门的“有诉即办”平台调度系统,并与“企业纾困360”、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实现数据共享,2024年底前“有诉即办”平台要延伸到所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万人助万企”服务窗口,拓宽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实行“窗口接诉、后台办理、限时回复、‘不满’督办”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8.深化12345政务热线“一号服务”。在全面完成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工作基础上,持续完善市12345热线平台功能,实现各级话务“一个号码”对外、即时互转、系统互联、“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持续加大对一线接线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热线接通率,完善热线转办机制,提高按期办结率。与110报警服务台建立非警务警情分流联动机制,实现12345热线与110平台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共享、话务一键互转。(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9.畅通线上投诉反映渠道。整合线上投诉渠道,积极发挥“企业纾困360”平台、“有诉即办”线上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政府在线等线上投诉渠道作用,及时收集、快速处置、限时回复线上投诉。完善企业和群众投诉处理机制,投诉及时转办率、按期回复率均达到100%。(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健全“好差评”评价体系。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评价设备(综合受理、统一出证窗口)、评价二维码全覆盖,乡、村便民服务中心(站)评价二维码全覆盖,实现评价事项覆盖率、部门覆盖率和实名差评按期整改率均达到100%,定期将评价结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加强评价数据跟踪分析,及时发现解决政务服务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健全机制强手段,“审管协同”全覆盖
41.实行“一张清单”统监管。根据省统一安排,及时认领“互联网+监管”事项,实现统一管理和动态调整,推进监管事项与行政执法事项融合,实行“监管事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监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2.推行监管事项“十统一”。根据省统一安排,针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逐项制定简明易行、科学合理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按照系统条线,统一监管事项名称、编码、对应许可事项、监管事项子项、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监管层级等要素内容,推动全市监管“十统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3.实行审管数据双推送。根据省统一安排,建立健全审管衔接机制,联通审批和监管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审批数据、监管数据互联互通。依托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相互推送、公示、接收、处理的标准化流程,形成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监管能力。(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4.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功能,将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监管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事项”;推进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与信用平台对接,探索根据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落实促提升,“监督创新”全覆盖
45.建立政务服务年报工作制度。各政务服务相关部门每半年将本部门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创新亮点工作培育情况等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经过数据分析后,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组织相关部门整改提升。(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政务服务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6.建立社会监督员监督制度。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企业代表、基层群众等人员组成社会监督员,组织社会监督员定期对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站)进行明查暗访,促进作风改进和服务质量提升。(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
47.聘请第三方开展社会监督评价。鼓励与第三方开展合作,制定监督评价体系,定期对政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测评,帮助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发现问题,整改提升;将国际通行的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引入政务服务工作,全面规范提升政务服务行为,筑牢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基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8.全力做好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根据省、市营商办统一安排,推动各项改革落实,组织市、县、乡、村四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按照现场核验标准,做好大厅服务提升工作,定期对到窗口办事企业进行走访回访,提升企业满意度。(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9.打造创新亮点工作。鼓励各政务服务部门和各县市区从体制、机制、方法、模式等方面探索创新,对标国内先进,争创省内一流,争取更多改革创新纳入国家、省改革试点,力争所有县市区和政务服务部门都有被国家、省正式表扬或得到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创新亮点工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构建优质政务服务体系、全力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改革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坚持以创新为引领,组织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四定”(定改革标准、定完成时限、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原则,为每项改革举措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及应用场景,完成一项、评估一项,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全面构建优质政务服务体系、全力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涉及层级和部门多、周期长、工作难度大,需要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牵头部门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制定本部门本领域工作方案,推动工作落实,配合部门根据牵头部门统一安排,做好本部门内部工作,建立全市“一盘棋”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三)跟踪督促落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作为政务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督查评估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每季度要汇总通报各项改革推进情况,对于工作推进快、效果好的单位要通报表扬,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并在全市推广,对于工作推进缓慢、影响全市进度的单位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市政府,政府督查室将进行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广播、报纸杂志、新媒体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形成社会效应,真正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讲好焦作政务服务故事,打造焦作政务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