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老字号领域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美豫名品”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豫市监〔2023〕77号)要求,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原则,我市拟推荐焦作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申报旅游景区2023年度“美豫名品”,特此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12月4日前向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反映意见和建议请用真实姓名、单位,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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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