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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大沙河、丹河、蟒河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9来源:焦作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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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划定了大沙河、丹河、蟒河等3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管理范围。现公告如下:

河道管理范围划定表

河道名称

岸别

起点位置坐标

终点位置坐标

长度

(千米)

管理范围

大沙河

左岸

X= 3920919.686

Y= 425551.653

X= 3906999.429

Y= 455147.092

82.72

左岸:山区段按照大沙河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线划定;平原区有堤防段按照现状堤防外坡脚外5m划定,平原区无堤防段按照现状生产堤外坡脚外5m划定。

右岸

X= 3914930.449

Y= 422019.149

X= 3906888.010

Y= 455860.764

65.73

右岸:山区段按照大沙河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线划定;平原区段按照现状堤防外坡脚外5m划定。

丹河

左岸

X=3910324.288

Y=407318.831

X=3886542.510

Y=406165.930

39.0

左岸:无堤防段按照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有堤防段按照堤防背河堤脚外5米划定。

右岸

X=3910325.867

Y=407272.650

X=3890439.003

Y=403875.644

34.1

岸:无堤防段按照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有堤防段按照堤防背河堤脚外5米划定。

蟒河

左岸

X=3880299.652

Y=383782.231

X=3867256.187

Y=429388.906

51.0

左岸:按照堤防背河堤脚外5米划定。

右岸

X=3879961.216

Y=384096.347

X=3867179.686

Y=429425.431

51.3

岸:按照堤防背河堤脚外5米划定。

  注:1. 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此划定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附件:附件1.焦作市大沙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图.pdf

          附件2.焦作市丹河管理范围线图.pdf

          附件3.焦作市蟒河管理范围线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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