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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焦征预字〔2024〕6号

发布时间:2024-11-18来源:焦作市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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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焦作市城市建设及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范围、权属

  地块一系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示范区)文苑街道史平陵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东至文丰路,南至世纪大道,西至文林路,北至韩愈路。

  地块二系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示范区)文昌街道北霍村、南霍村、北睢村、纪孟村、石范桥村、刘范桥村和宁郭镇杨梧槚村、岳梧槚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东至东海大道,南至杨梧槚村地、岳梧槚村地、北霍村地、北睢村地、纪孟村地、石范桥村地、刘范桥村地、国道G327,西至杨梧槚村地,北至杨梧槚村地、岳梧槚村地、北霍村地、南霍村地、北睢村地、纪孟村地、石范桥村地、刘范桥村地。

  地块三系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示范区)文苑街道韩平陵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东至康达环保焦作第二污水处理厂,南至韩平陵村地,西至西经大道,北至启帆公司。

  地块四系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示范区)文苑街道史平陵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东至史平陵村地,南至史平陵村地,西至史平陵村地,北至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地块五系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示范区)文苑街道张建屯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东至张建屯村地,南至张建屯村地,西至张建屯村地,北至张建屯村地。

  地块六系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示范区)文昌街道朱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东至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南至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西至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北至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块七系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示范区)李万街道南张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东至盆景园,南至黄河路,西至民主路,北至南张村地。

  地块八系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示范区)李万街道秦屯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东至秦屯村地,南至黄河路,西至迎宾路,北至大沙河。

  二、征收土地目的

  为了辖区经济发展,需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本次拟征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工作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现状调查。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管委会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预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1-8791070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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