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案例分析

1、焦作电子政务平台简介

2、政信通简介

3、相关文件 :

焦办[2005]23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焦作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焦电政办[2005]1号 焦电政办〔2005〕3号 焦作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简介

  焦作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工程是省电子政务核心网向焦作市延伸的新建工程,是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网络平台采用全IP技术组网,网络拓扑为双星形结构,采用三层结构进行构建,分别是核心层、汇聚层和接入层。核心层主要负责数据的高速交换转发,汇聚层负责业务汇聚和流量汇聚,接入层为应用单位提供就近接入。 网络平台由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组成。政务内网是党政机关内部办公的专用网络平台;政务外网是党政机关对公众服务的网络平台。内网与外网独立建设,严格物理隔离。

 

焦作市政府“政信通”短信业务平台 建设简介

一、 “政信通”概述 焦作市“政信通”短信业务平台是利用现代通信和信息技术构建一个无线办公系统,为我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发送工作短信提供服务,实现信息即时、可靠传递的平台。

二、 设计原则 1、 安全:采用特定端口访问数据库,发送接收模块相互独立,实现短信服务器远程访问数据库,充分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和发送信息的安全性。短信端口为政府部门单独使用,未经市信息中心批准,各端口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短信服务。 2、 易用:系统提供简便的操作平台,适合大多数政府工作人员在短期内学会操作和使用。 3、 界面:用户界面应简洁、实用、美观。 4、 可扩展:系统保持良好的开放性接口,采用模块化的收发机制,最大限度的保持系统的可扩展性。 5、 可移植:系统应保证可在不同系统中,通过简单操作进行移植。 6、 易嵌入:系统与网站、办公OA系统实现无缝连接。 7、 服务多向:系统能同时为政府工作人员中的移动、联通、小灵通用户提供短信服务。 8、 权限管理:分为单位管理员和用户两个级别。单位管理员负责注册本单位用户,限定用户发送短信数量,查看用户发送情况等,其他功能与用户相同。 9、 支持客户的二次开发:可以与用户已有的或以后开发的数据库对接,确保用户原有的各种信息资源的安全;系统提供短信发送接口,用户可以自行扩展短信息应用。

三、 主要功能 (一) 短信发送 1、 定时发送:系统能在设定的时间将预先输入的内容发送到指定人员的移动通讯设备。 2、 群发:系统可以进行一次性大量群发,如发送会议通知、公文通知等。 3、 回复确认:对于重要通知,接收人应回复,系统接收后进行存储,便于发送人调阅、打印。 4、 自动重发:对于发送失败的短信,要求系统每间隔10分钟重发一次,直至发送成功,持续3个小时后仍未成功的,可停止发送,但必须显示“发送失败,已停发”等信息,提醒发送人通过其它方式与发送对象进行联系。 5、 通讯簿:系统可以将发送对象按相应类别进行分类,能够进行添加、修改、删除。 6、 通讯簿的导入导出:用户可以将固定格式的通讯簿导入或导出系统。 7、 群发导入:用户可将通讯簿中需要群发的对象直接导入群发功能中。 8、 “联系人”查询:系统能够进行“排序查询”和“按条件模糊查询”查找联系人。 9、 密码修改:单位管理员和用户可更改密码。 10、 付费、充值:由单位管理员预先购买短信使用数量,登录系统后进行充值,充值金额与余额自动累加。 10、 自动计数和查询账户余额:系统对用户发送短信的数量即时自动进行统计、存储,并能由管理员和用户随时进行调阅、打印,管理员可查看所有用户的使用情况,用户只能查看本用户的使用情况;管理员可随时查看所有用户的账户余额,用户只能随时查看本用户账户余额。 11、 历史记录:系统可以将发送人,发送内容,发送时间,发送成败,回复人,回复内容,回复时间等以文本或表格形式进行自动存储,并能由管理员和用户进行调阅、打印。数据保存时间为6个月。 12、 数据库:建设独立的数据库,采用SQLServer或Oracle编写,实现每条短信的记录和查询。 (二)短信互动 1、广大市民可利用移动通讯工具反映各类问题,经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反映到相关单位,并提交到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由相关单位通过短信或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提问者反馈处理信息,如采用短信回复的形式,系统可以将回复人,回复内容,回复时间,回复成败等内容以文本或表格形式进行自动存储,并能由发送人进行调阅、打印,回复失败时,系统应自动每间隔10分钟重发一次,直至发送成功,持续3个小时后仍未成功的,可停止发送,但必须显示“发送失败,已停发”等信息,提醒发送人通过其它联系方式与发送对象联系。数据保存时间为6个月。 2、建立短信互动栏目数据库,采用SQLServer或Oracle编写,并与政府网站相关数据库(数据库类型为Access和SQLSever)对接。

四、 升级 根据使用需要,系统应不断进行版本升级工作,提供更加完善的功能。升级分为重大升级和普通升级两种。重大升级指对现有系统进行较大改动,实现功能、性能和安全的重大提高;普通升级指对现有系统进行局部改动,实现个别功能的完善。

五、 后续开发 随着其它应用系统的不断开发和推广,成交服务商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后续开发和对接工作,主要有以下的几个方面: 1、 邮件提醒:系统预留邮件到达提醒接口,将来与公务邮箱对接,对于重要邮件,发送时可选择短信提醒,保证接收人及时查收和处理。 2、 公文提醒:系统预留公文到达提醒接口,将来与办公自动化(OA)软件对接,对于重要公文,发送时可选择短信提醒,保证接收人及时查收和处理。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焦作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焦办[2005]19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焦作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6月2日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和〈河南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办〔2004〕8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的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政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监管力度,提高政府的社会服务能力,促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并以电子政务建设为契机,带动我市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二)总体目标 整合现有网络资源,建设统一的“一网制”全市电子政务网络传输平台,重点建设市政务内网、政务外网和外网门户网站;完善重点业务系统(包括办公业务系统、金关、金税、金融监管、宏观经济管理、金财、金盾、金审、金保、金农、金质、金水等业务系统);开发重要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数据库及宏观经济数据库;加强政务公开,实现网上审批;建设完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起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 拟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届时,市、县各级机关局域网普及率达到100%;网上办公业务覆盖率超过80%;12个重点业务系统完成国家建设要求,并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一批跨部门应用系统(公文交换、公务邮件、应急指挥等)和数据库建设取得明显效果;党政机关全部建立互联网网站,市、县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上网率达到80%以上。

(三)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加强协调。整个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必须在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重大问题的协调,确保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电子政务建设要围绕目标,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统一平台,统一标准。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省政务内、外网络平台,遵循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 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各级党政机关要按照系统建设的整体要求,从全局出发,打破部门界限,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各级党政机关在电子政务建设中,要坚持按需建设的原则,避免盲目开发,突出应用,注重实效,避免重硬件、轻软件,重开发、轻应用。 实用先进,注意节约。各级党政机关在电子政务建设中,要采用先进、成熟、实用的技术和设备,同时要注意节约,不能单纯追求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造成资源的浪费。 遵循法规,安全保密。要严格遵照国家的安全保密法规,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从技术、管理的角度,加强网络和信息的安全防范,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二、建设内容

(一)统一的网络传输平台

1、网络传输平台建设 按照省电子政务建设要求,建设“一网制”电子政务传输平台,充分利用市主要网络运营商的网络资源,构建覆盖全市的千兆城域宽带主干网络,形成纵向上连省,下连县市区、乡镇,横向连接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各党政机关的统一网络平台,最大限度地实现网络资源的共享。政务内网与政务外网的建设要统筹规划,政务内网与政务外网之间严格物理隔离。

2、各级网络节点建设 建设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市级节点和网络交换、管理中心,市级节点设在市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负责市级节点的管理维护工作。县级节点应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建设。

3、网络资源整合

(1)各单位局域网整合。已经建成的单位局域网,如果是按照政务内、外网物理隔离的要求建设的,可在电子政务城域网建成后分别接入政务内、外网;如果单位局域网未按照政务内、外网物理隔离的要求建设,由本单位对现有局域网进行改造,改造后分别接入政务内、外网;未建局域网的单位,必须按照统一规划的要求,按时、按规定完成单位内部政务内、外网的建设,并报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建成后接入政务内外网。

(2)行业纵向网的整合。已经建有行业纵向网的部门,在政务广域骨干网传输平台建成后,可以将广域传输移至该平台上;对于需要但尚未建立行业纵向网的部门,可依托政务内、外网传输平台建设;在整合平台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不搞重复建设、重复投资,同时应着重考虑重点部门、重点业务系统的网络整合,例如财税、审计、统计、社保、医保等。

(二)统一的应用平台

1、统一信息交换平台 政府职能部门间的多重业务关系及业务的多样化,要求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必须建设统一的信息交换平台,以实现跨数据库、跨操作系统和跨平台的功能;并通过标准接口和适配器,无限自由叠加各种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实现业务的交叉应用和信息数据的统一交互转换;同时应具有无线网关、移动短信息网关和语音平台网关功能,能够支持移动电话、计算机、固定电话等终端接入,真正实现高效统一。 总体来说,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信息交换平台,要基本实现统一用户、统一认证、统一标识、统一支付、统一资源、统一接入、统一交换、统一定制、统一管理、统一控制等功能,切实有效地解决电子政务建设中的“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目标,推动电子政务健康发展。 2、统一应用系统 统一应用系统指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必须打破部门、单位界限,建立统一的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统一的公文交换系统,统一的内部审核办理系统等,实现内部信息数据的最大共享。各部门已经建成的业务系统,必须整合在焦作市通用办公系统中,实现在该系统中一次登录,即可以根据用户权限不同最大限度地访问各类数据。未建立系统的,原则上不再单独开发应用系统,尽可能使用通用办公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开发的,须经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开发建设,建成后的系统应与通用办公系统全面兼容。

(三)统一的综合门户网站

焦作市电子政务综合门户网站是焦作市电子政务外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市各级政府面向公众和企业发布政府信息、实行政务公开、受理行政审批、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核心和枢纽,是全市统一的社会服务与监督窗口。各级部门的网站应与市政府门户网站保持统一风格,使用统一的标识。已建成的网站,其风格应在网站改版时使用政府门户网站的模板设计;未建立网站的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内部,建立子站,实现信息发布、市民互动等基本的网站功能。

(四)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

要建设统一的安全体系,包括安全管理、安全评估、安全政策、安全标准、安全审计等,实现规范有效的管理。 在安全评估方面:要建立统一的安全加密措施和安全评估标准。 在安全政策方面:要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制订政府对于电子政务的安全政策,包括政府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分类、与安全等级相对应的安全措施的要求、对参与系统开发和运行的企业的要求和约束、系统安全的审计、安全问题的报告制度和程序、紧急情况的处理和应急措施等。 在安全标准方面:要在电子政务安全政策的指导下,制订具体的、针对每一个安全等级的政府信息系统的安全标准,包括硬件、软件、人员、系统的安全,运行的规范,数据和软件的备份,系统的物理安全等。 在安全审计方面:每一个政府信息系统在建成和运行的过程中,都应该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审计,以确保政府的安全政策和安全标准得到落实。同时应制定安全保密制度,建立应急响应机制,保障网络安全。

(五)统一的信息资源体系

组织编制全市党政机关信息目录体系和信息交换体系,各级机关要围绕目录体系,加快应用系统建设。要开展信息资源的综合调查和规划,要统一建设综合文档库、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一批基础性的重点数据库。要通过信息交换体系,为内、外网上的各类办公和业务管理提供统一的基础信息资源服务。

(六)统一的标准规范

为最大限度地保障信息数据的共享,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当前的工作重点是根据省有关规定,制定规范化政务业务流程、统一数据接口标准、统一网络接口、统一网络建设标准、统一信息安全标准、统一政务数据库建设标准等。 三、任务规划 依据“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我市电子政务的建设拟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2004年至2005年为第一阶段,建设目标为: 1、根据省电子政务总体规划的要求,完成焦作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及技术实施方案的编制、论证工作。 2、以现有网络为基础,完成市、县两级广域骨干传输网络平台的规划建设。 3、与网络建设同步规划建设相应的安全保障系统。 4、信息交换平台的设计和开发。 5、完成通用办公系统的建设,主要包括公文传输系统、档案管理系统、视频点播系统、审批系统等(内网)。 6、市、县机关之间的公文交换系统和公务邮件系统的建设(内网)。 7、综合门户网站的建设(外网)。 8、市直机关主要部门网上审批系统的试点建设(外网)。 9、市直机关内部综合信息网站的设计和开发(内网)。 10、信用体系的调研、规划(外网)。 11、信息资源体系建设的初步规划。 12、市政府应急指挥系统的试点建设(外网)。

(二)2006年至2007年为第二阶段,建设目标为: 1、进一步完善通用办公系统(内网)。 2、网络传输平台的建设和完善。 3、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4、完成IP电话、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 5、综合业务支撑平台以及网站生成及管理平台的设计和开发。 6、综合门户网站的完善(外网)。 7、网上审批系统的全面建设和应用(外网)。 8、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外网)。 9、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应用。 10、信息资源体系的建设。 11、异地备份中心建设。 12、涉密或重要的机关业务管理系统,如组织、人事、公安、监察、纪检、政法、财政、计划等部门的业务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内网)。 13、为社会服务的机关业务管理系统,如工商、税务、文化、教育、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的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外网)。

(三)2008年至2009年底为第三阶段,建设目标为: 1、网络传输平台的进一步完善。 2、安全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3、完善信息资源体系和综合资源库。 4、支撑平台功能的进一步完善。 5、进一步依托网络平台,开发各种应用系统。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领导机构,负责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电子政务建设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制定我市电子政务建设中的有关政策,研究解决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全市电子政务规划,听取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日常工作,包括系统建设的组织,工作目标的制定、管理、监督和验收。 在市信息中心的基础上组建我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市电子政务内、外网的日常维护管理及县市区电子政务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并负责与省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的联系沟通。根据电子政务建设需要,逐步在市信息中心内部成立信息安全中心、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数据交换中心、培训中心等机构。 为保证电子政务建设的顺利进行,市直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各县市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或指定管理机构,统筹协调本地区的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要充分发挥我市信息化专家库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作用,理顺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管理体制,明确各单位的职责,突出应用,有效整合现有资源。

(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各级各部门要统一认识,严格依照电子政务统一规划,积极稳妥地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要从实际出发,规范业务流程,增加网上业务,加强管理和服务。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加快整合分散的信息资源,逐步将其建成或调整为与省、市电子政务标准一致的政务统一的网络平台。 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有关计算机专家及市有关单位,依据省电子政务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在政务内网建设中要以通用办公系统建设、业务系统整合为重点,在政务外网建设中要以政府门户网站、行政审批系统为重点,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突破点,通过以点带面,带动整体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审批程序。电子政务建设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项目要符合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重要业务系统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由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建设方案,经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初审后,由市计委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程序审批并安排投资计划,同时报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保证建设和运行资金。全市电子政务系统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建设。要充分调动各网络运营商的参与积极性,调动各种社会资金,进行统一安排。原则上,统一的网络及应用支撑平台由运行商承建,具体使用费用由市财政在当年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市级电子政务建设资金,由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提出预算,报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初审同意后,由市计委和市财政局分别列入年度计划。

(五)重视信息化专门机构的建设和专门人才的培养、引进。各级机关要重视信息化专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信息化建设任务重的单位,要有专门机构负责。要根据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需要,利用多种渠道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一是要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化综合基础知识的培训;二是要加强对各单位专职信息技术人员的技术和管理培训;三是要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的培训。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电子政务培训要纳入党校培训体系,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六)加强对电子政务项目的监督、管理。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要严格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和合同制等工程管理制度。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必须经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焦作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接入工作的通知 焦办[2005]23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焦办(2004)19号文件精神,我市电子政务建设于2004年启动。目前已完成市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招标、签约工作,并已进入全面建设阶段。为保障我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各入网单位及时接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接入的范围: 焦作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是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各部门的办公提供服务,为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现网上办公和公众服务电子化,提高办事效率,实现资源共享而建设的电子政务网络及其应用系统。其联网范围是市、县(区)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因需要接入的企事业单位。其中作为一级接入节点首批接入平台的是党政办公新区各入驻单位、县(市)区、高新区和市直各部门

二、接入的方式及时间安排: 为满足内部办公和对外服务的不同需要,我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按照内、外网物理隔离的要求,建设了两个相互独立的IP网络,与此相对应,要求各一级节点接入单位都要有两条线路统一采用宽带专线接入方式,分别接入内网和外网。但由于各接入部门的工作性质及网络基础不同,接入方式大致可分为县(市)区级网络平台的接入、部门局域网和部门单机接入三种。县(市)区级网络平台作为市级网络平台的汇聚层接入,市直各委、办、局部门局域网或单机作为接入层接入。各部门可结合自身网络状况,按照《焦作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接入方案》要求,决定具体接入方式。 在时间安排上,整个接入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先期接入阶段,时间到今年6月底结束,接入单位包括党政办公新区各入驻部门、县(市)区级网络平台,及目前局域网建设符合焦办(2004)年19号文件要求的其他单位;第二阶段为横向联网阶段,时间从2005年7月至2005年12月,完成全市所有党政机关局域网或单机的横向连接工作,并选择1-2个部门纵向网作为整合试点;第三阶段为纵向网整合阶段,时间到2006年12月底结束,基本完成部门纵向网的整合工作。

三、县(市)区级网络平台的接入:目前各县(市)区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建设进度很不平衡,尚未完成前期工作的要尽快进行方案的编制、报批,网络运营商的选择确定、工作机构的组建和工作人员的到位。正在建设的,要精心组织,加快施工进度。为确保全网的使用效益,凡今年6月底前完不成本级平台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可先以单机形式与市平台联网,但本级网络平台的基本建设工作必须于2005年底之前完成,并实现和市级平台的对接。

四、市直各部门内部局域网的改造和接入:凡不具备局域网接入条件的市直各部门,应根据焦办(2004)19号文件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推进本单位内部局域网的建设、改造工作。在网络建设、改造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内外网物理隔离的要求,同时要合理规划内、外网建设规模,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为确保工作需要,暂不具备条件进行局域网建设或改造的单位,可先申请单机接入,此后再根据需要逐步扩展网络规模,进行规范的局域网建设。党政办公新区已有比较完善的内、外网络平台,各入驻单位无需对网络设备进行过多的投入,可根据本单位内、外网应用需求与市信息中心结合,实现与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接入。

五、各接入单位工作方案的制定及备案:各单位的接入工作方案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1、本地、本单位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机构的基本情况;2、本地、本单位网络结构、网络设备及网络应用等现状;3、网络建设或改造的时间、技术方案;4、本级网络接入方式及接入阶段的选择;5、对市级网络平台建设的建议、要求等。各有关单位应在5月15日前完成方案的制定工作,连同《焦作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接入申请表》一并报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六、有关要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接入工作,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时间紧、任务重、头绪多,直接关系到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成效。为此,各接入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以按期完成市委、市政府确立的电子政务建设总目标。 1、搞好协作配合:此次平台的接入工作必须按照“统一组织、各负其责、分批接入、有序推进”的原则进行。全市接入工作的组织协调由市信息中心统一负责,各一级节点到平台的上联接入由网通公司按照市信息中心确定的接入名单和批次统一组织施工。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的任何设备都不得擅自接入。 2、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此项工作,并尽快组建机构、充实人员,落实设备、资金,建立工作制度,确保工作任务完成和网上应用开展。 3、确保网络安全:各接入部门内、外网间应严格物理隔离,网络接入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后,原有接入方式必须断开,确保网络出口的唯一性。要按规定管好用户帐号和密码,严防盗用,确保万无一失。 4、做好相关工作:市级网络平台的接入费用由市财政统一负担,各接入单位在接入后应尽快终止原有互联网接入合同。

焦作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4月20日

 

关于印发《焦作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焦电政办[2005]1号

关于印发《焦作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各接入单位: 为确保我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提高网络资源使用效益,在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焦作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焦作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焦作市国家保密局

二OO五年六月十日

焦作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焦作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促进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焦作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包括骨干传输网和城域网两部分。骨干传输网连接市区和县(市)共8个汇聚节点;城域网分为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政务内网是为党政机关内部服务的一个专用网络平台,政务外网是党政机关对外服务的业务网。

第三条 焦作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建设和管理原则。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机构

第四条 焦作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是我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和管理的领导部门,负责审定网络平台规划、建设和发展的总体方案。

第五条 焦作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焦作市信息中心,下同)是我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和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起草我市电子政务发展战略、规划,向领导小组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工作的开展,组织审查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方案;按照国家有关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第三章 网络平台接入管理

第六条 焦作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级部门的网络办公平台,其接入范围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级部门,以及因工作需要的企事业单位。

第七条 按照各接入部门的工作性质及网络基础不同,接入方式分为县市区级网络平台、部门局域网和部门单机接入三种。县市区级网络平台作为市级网络平台的汇聚层接入,市直各委办局部门局域网或单机作为接入层接入。

第八条 各接入单位的网络必须符合内、外网物理隔离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接入。

第九条 各单位在接入网络平台前须完成以下工作: 1、向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本地、本单位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机构的基本情况; 2)本地、本单位网络结构、网络设备及网络应用现状; 3)网络建设或改造的时间、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4)本级网络接入方式。 2、报送《焦作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接入申请表》。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入。

第十条 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规划、分配各单位的内、外网IP地址。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本单位的IP地址,如需更改,应向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更改。任何单位不得占用其他单位的IP地址。

第四章 网络平台运行管理

第十一条 焦作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由市网通公司负责;各接入单位局域网或单机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由各单位具体负责。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拆迁或更改网络线路及设备。如需安装、拆迁或更改网络线路及设备,必须向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详细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 各接入单位须建立严格的网络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单位网络的设备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备案,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检查各单位的网络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接入网络平台政务内网的计算机及设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

第十五条 各接入单位发现网络状况异常时,应首先对本单位的网络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属于本单位网络设备和系统问题的,自行排除;属于接入线路问题的,应及时向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各单位在故障排除后,须详细记录有关情况,并报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 网络平台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各接入单位及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任何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网络平台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4、通过扫描、侦听、破解口令、安置木马、远程接管、利用系统缺陷等手段获取他人信息; 5、擅自更改网络结构或主干网网络结构; 6、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十八条 各级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九条 对于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计算机,一经发现,须立即从网上隔离,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各接入单位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各接入部门须履行下列安全保密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本单位的网络系统安全组织和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2 、落实安全保密技术措施,保障本单位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3、定期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4、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5、定期对上网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违法内容的资料、地址、链接等,必要时可暂时断开服务器,待问题解决后重新接入。

第六章 网络平台机房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核心层、汇聚层设备所在机房及各单位网络平台接入点机房应当符合《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的规定和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接入点机房的安全和电源供应;不得擅自变动接入点机房的位置。如确需变动机房位置的,应当书面报告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接入点设备的签收、保管、故障情况报告以及运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接入点机房发生火灾等灾害事故的,所在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保护接入点设备的安全;接入点设备被火灾等灾害损坏或被破坏、盗窃的,所在单位应当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在24小时内向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各单位应尽快维修或重新配置相关设备,恢复网络畅通。

第七章 奖惩

第二十六条 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责任落实、应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有关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给予警告、取消联网资格、通报批评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接入焦作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国家颁布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时,按照颁布之日起执行新规定,旧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关于做好非涉密公文网上传输 准备工作的通知

焦电政办〔2005〕3号

各县市区、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近期将正式运行,非涉密公文网上传输等应用系统也将于今年10月份开始应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就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络传输平台的准备工作。公文网上传输系统依托焦作市电子政务内网平台运行。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快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平台的整合和接入工作进度。原已开通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的11个县市区要按照“先建平台,后撤专线”的原则进行整合。即已完成平台建设任务的,应尽快向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合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电子政务内网平台的网络建设规模、联网计算机数量及放置部位、网络安全措施、整合的意见和建议等),经审核同意后,进行整合。未完成平台建设任务的,可继续使用办公业务资源网,并通过简易联网方式建立起联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的网络系统,待平台建成后再进行整合。网络尚未覆盖四大班子或未完成与市平台对接的7个县市区(名单见附件1),要积极创造条件,按要求联网。 市直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快联网和设备调试工作,特别是目前尚未接入市电子政务内网平台的24个单位(见附件2)和已接入平台但尚未开通运行的34个单位(见附件3)要尽快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市信息中心联系,务于9月15日前完成与市平台的联网工作。

二、软件应用系统的准备工作。公文网上传输统一使用市信息中心提供的电子公文传输软件和安全保密技术设施。网络已联通、应用设备及工作人员已到位的单位,应尽快向市信息中心申请办理注册手续,并取得系统管理账号和初始密码。 电子印章首批只提供“焦作市人民政府”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两枚,其它单位的电子印章,根据需要逐步增加。

三、相关硬件设备的准备工作。各单位必须配备性能良好的微机和A4幅面彩色打印机各一台作为网上收发设备终端(特殊情况,需要增加传输点的单位,每个传输点都应配备一台微机,打印机则可以在单位内部通过网络共享设置,共用一台)。

四、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准备工作。按照“平台共用,业务分建”的原则,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日常管理和技术支持由市信息中心负责;各单位的文件传输及其它具体业务应用由本单位负责;日常业务管理由系统主管部门负责,即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分别负责全市范围内党委系统、人大系统、政府系统和政协系统文件传输的业务管理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明确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及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

五、具体要求

(1)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公文网上传输的准备工作,确保经费落实,尽快满足所需条件,配齐所需设备。

(2)确保网络信息资源安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的统一规划和要求,配置相应的安全设备,确保内、外网物理隔离。凡与内网联接的微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接入国际互联网,凡未安装防病毒软件或不按要求对防病毒软件定期更新的微机,不得通过公文传输系统向外发送信息。

(3)为确保收文的时效性,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可以和政信通短信平台配合使用,各单位在发送电子公文时,若遇急件,可加发手机短信予以提示。

(4)请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本单位的网上公文传输工作准备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报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及传真:3584406)备案。

(5)市信息中心负责全市党政机关电子公文传输网络管理维护工作,各单位如有问题要及时联系(电话:3569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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