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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关于禁止律师事务所宣传其购买的责任保险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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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8 14: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禁止律师事务所宣传其购买的责任保险的建议禁止律师事务所宣传其购买的责任保险。保险只保护律师事务所的利益,与消费者无关。容易造成误导,消费者误认为保险的受益人是自己。保险(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责任险(liability insurance)则是指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险种,主要有公众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险种。责任保险,适用于一切可能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的各种单位、家庭或个人。 本提案所指的责任险是律师责任保险制度,它是律师机构在依法履行律师职业时,因工作过错给律师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律师赔偿责任的,属于律师责任保险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保险人对律师机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金额及有关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法律制度。目前市民因法律问题前往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的时候,律师事务所一般会主动要求当事人购买其责任保险。但是目前的律师责任保险保障的只是律师事务所的利益,与消费者无关。容易造成误导,使得消费者认为保险的受益人就是自己。建议: 禁止律师事务所向当事人宣传并要求购买律师责任保险。
发表于 2012-7-31 17: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责任保险制度,它是律师机构在依法履行律师职业时,因工作过错给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律师赔偿责任,由保险人对律师机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金额及有关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律师责任保险保障的只是律师事务所的利益,与消费者无关。因此,禁止律师事务所向当事人宣传并要求购买律师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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