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1640|回复: 1

关于购房的几点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6-3 11:4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公摊问题。所购房子公摊大,在购房合同上,开发商没有明确公摊多少。开发商明确回复说“等到房产证办理下来后,按照房产证上实测面积,多退少补”。如果不退款,那该怎么办?另外,这测量房屋的机构是必须开发商找的,还是业主也能找有资质的机构?

2、物业费。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没有经过政府审批、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强制定下高物业费,并且还是先交纳全年物业费然后再交钥匙。这种情况下,业主怎样维权?目前,物业收费没有经过市发改委批准,然而该物业公司仍然继续收费,那么,在收费许可证办理下来前,该物业公司是否应当停止收费?
发表于 2014-6-4 1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果开发商不退款,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房屋的测量机构应该是房屋管理部门在办理房产证时的专门测量机构;
2、你们可以召开业主大会,也可以通过诉讼维权;如果物业公司在未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5-10 05:06 , Processed in 0.136064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