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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转自市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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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1 10: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长您好:我从2012年8月份租赁东桂房地产公司的房屋,今年6月东桂房地产公司拍卖给欧金公司,欧金公司说他们现在有房屋所属权,要求让把房租交给他们,我向当时跟我签合同的公司代表求证确认过后于2014年7月份把一年房租交给欧金公司,2014年8月底原东桂房地产老板的儿子,女儿,女婿等来找我说这个房子属于个人,没有在交接房产中,让我搬走,并与9月4号强行把锁具撬去换锁,当时报警后艺新派出所工作人员建议我先搬出去,我9月10号找好房屋之后开始搬东西,但原房地产老板只让我们搬一些桌椅板凳,我自己买的空调等贵重物品统一不让搬,我去找欧金公司要求解除合同退房租,他们说房子属于公司所有,合同必须履行,房租暂时不退。我租个房子,现在用不让用,搬东西又不让搬,房租又不给退,我打电话报警,艺新派出所没有出警,他们给我打电话说他们去了也处理不了。我去山阳区法院,他们说这个房子属于买卖合同纠纷,我不属于买卖方,案由不成立。我想问问我找哪个部门可以处理这个事情
发表于 2014-10-16 15:2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持有合法的租赁合同,并且在租赁期限内,那么原东桂房地产老板的儿子,女儿,女婿侵犯了你的租赁经营权,你可以以侵权纠纷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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