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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移交职权长期无法办理的交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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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3 09: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区级工商局说职权以移交给药监局,然后咨询药监局说市级以移交区级还没移交还在原单位办理,返回区级工商局说职权以移交以无法办理,听别人说从七月份开始职权移交至今无法找到有关部门办理。都拿出相关文件精神来说不说明不属于自己办理。下面是工商局和药监局给出的相关文件。

工商局文件:根据2015年6月16日《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焦政办【2015】81号),一、职能转变(三)整合的职责。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焦食安﹝2015﹞1号)精神,在机构改革期间,编制、人员等未到位之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仍由原主管部门承担。7月17日,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了职能移交;县区级监管部门职能到目前尚未移交,编制、人员也未到位。因此,仍然由原办证机构继续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都是有理有据可是都无法办理,移交职能也非三五日,这种无法办理情况要持续多久?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向那些部门反馈可以得到结果?
发表于 2015-8-26 10: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焦食安﹝2015﹞1号)精神,在机构改革期间,编制、人员等未到位之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仍由原主管部门承担。目前,县区级监管职能尚未移交到食药监部门,编制、人员也未到位。因此,仍然由原办证机构继续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日常监管工作也由原监管部门承担。
发表于 2015-8-27 13: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jzspypjgj 发表于 2015-8-26 10: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

遇到利益争夺,遇到责任推诿,有谁站到老百姓角度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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