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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抢夺,肇事是否有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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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5 09: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年我朋友开我的车办事,中途被他人强行开走,后来得知,他们之间有经济纠纷。他们之间有经济纠纷那是他们的事,和我没有关系,他们没有权利用我的财产去做抵债,再者,我的车被陌生人开着,出了交通事故我也有责任,出于安全考虑,于是我在向朋友索要车辆的同时,也在到处寻找。11年2月16日,我在阳庙镇小梁庄遇到我被抢夺的车辆,我打了110,当时由阳庙派出所副所长张**出警受理并暂扣车辆,之后简单了解情况之后做出:谁手续过来证明车是谁的,谁把车开走!我随即就去拿了我的车辆登记证,补办的行车证,购车发票等所有手续,可张所以我的行车证是补办的为由,拒绝我讲车开走,我不知道这是什么逻辑,行车证补办不管用,难道车辆登记证不能充分证明车辆归我所有吗?我多次追要,后来又以经济纠纷为由拒绝我开走车辆,之后我本人也没有再接到派出所的任何通知,大约一个月的时候我又去询问情况,被告知,车辆已经放行,当时我就茫然了,我自己的车,手续齐全拒绝我开走,没有任何手续的却让他开走了,我很疑惑,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执法办案逻辑,身为执法单位,难道就不知道其中的安全隐患吗?我找了他们理论,他们给出的说法是:车辆不能在所里扣太久,暂时由他人保管。我追问:案件没有处理好,就算保管也得由车辆所有人保管,就算出让我保管,你们是不是得通知一下我,我是受害人更是报警的当事人,在没有给我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你就这样把车让没有任何手续的人开走,出了事怎么办?他们说:所里让他写有材料,保管期间发生的所有事都由他本人承担,与车主没有关系如果案件需要,随叫随到。之后无论我再怎么说,他们始终坚持己见。今年二月份交警通知处理违章,我去车管所查看一下,结果让我很气愤,车辆脱审,多条违章,于是我再次找到阳庙派出所张**副所长,本想说时隔多年,为了安全起见,车我不要了,要求他重新找回车辆,消违章过户。可不曾想,在查找当时出警和处理档案的时候,却什么也找不到,在我多次要求所里解决的情况下,他们联系上了有关人员,结果是车辆已被转卖,我想问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如果车辆肇事,我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发表于 2017-5-17 15: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没有过错,你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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