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7101|回复: 2

[已办结] 武陟这些年这些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4-12 15: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陟县这些年这些事:
1、不按照国家文件按时兑现教师级别工资,导致中人退休教师养老金被少算:武陟县直到2016年12月才兑现教师级别工资,比国家规定的时间晚了七八年,导致中人退休教师在计算养老金时,高级教师都是7级,中级教师都是10级,大部分人被少算!(因为中人养老金计算基数封定在2019年9月)
2、长期拖欠教师工资,导致中人退休教师养老金被少算:武陟县直到2016年12月才按照国家标准兑现教师工资,导致中人退休教师计算养老金时,缴费指数被降低,养老保险金账户和职业年金账户被少算,直接导致中人教师养老金被少算!
3、仍在拖欠中人退休教师养老金:去年武陟县养老金并轨准备期内教师工资重新核算后,涉及到已经退休的中人教师养老金本应该重新计算,但是至今没有消息,而且重新计算补发工资后,按新工资标准扣除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部分也没有返还教师本人!
4、拖欠教师住房公积金:武陟县养老金并轨准备期内教师工资重新核算后,涉及到职工住房公积金这一块只字未提!难道这不是欠发教师的待遇吗?每个人数千元甚至上万元,不是小数目!
5、继续拖欠教师工资:去年武陟县养老金并轨准备期内教师工资重新核算后,武陟县只兑现了2014年度的欠发工资。2015和2016两个年度的欠发工资至今仍然没有消息!
6、拖欠所谓养老金改革试验期扣除的教师养老保险和事业保险:武陟县大约从2010年前后开始违规扣除教师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按照文件规定,应该在教师退休时一次性返还,可是,武陟县至今没有任何消息!
上述问题,敬请有关领导认真重视,尽快解决!
发表于 2021-4-13 09: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反应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处理,请等待答复
发表于 2021-4-20 11:26:25
在武陟当个教师真难啊?在职时欠发工资,退休了也少发养老金。这七算八算的每个月少了好几百啊!养老金快全国统筹了,碍不着当官的什么事情了,你们就行行好,不要让我们这些一辈子受气的窝囊老教师死不瞑目了!

发表于 2021-5-8 11: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1、关于第一项所涉专业技术人员定岗
      按照《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5〕44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我县于2016年11月核定了全县专业技术岗位各层级岗位数以及层级内部各等级岗位数,办理了岗位聘用手续,并从2016年12月起兑现了工资(2006年7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到龄的退休专技人员相应增加了退休费或临时退休费)。
       2006年7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含2014年10月以来的退休教师“中人”),根据其退休当月所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年限核定了岗位等级;任职年限达到3年以上的,中级职称由十级晋升为九级,高级职称由七级晋升为六级;任职年限达到6年以上的,中级职称由十级晋升为八级,高级职称由七级晋升为五级。2014年10月至2016年11月期间的退休教师“中人”,2019年我县在核定其正式退休待遇时,均按其新岗位等级核算了基本养老金,并与其原领取的临时退休费进行了结算。
       2、关于第二项所涉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6〕10号)文件规定,我县在启动新制度养老保险改革,
       对2014年、2015年、2016年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进行测算时,我县均按照文件规定要求,按历年新工资应发工资标准以及我省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项目进行了测算。
      3、关于第三项所涉退休教师“中人”基本养老金核算
       根据《河南省人社障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保险正式待遇核算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134号)文件要求,我县2019年12月31日以前的退休教师“中人”基本养老金已于2020年12月基本完成核算工作,且与其原发放的临时退休费结算后,增资部分已足额发放到位(2019年因职业年金银行数据与单位不匹配暂不能核算“中人”养老保险正式待遇的,全县教育系统退休教师“中人”共涉及11人。目前,县人社、财政部门正积极与银行系统对接);2020年1月以来的退休教师“中人”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待省、市社保部门安排后统一核算,目前暂不能核算。
      新制度养老保险改革以来征缴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部分已计入基本养老金,逐月发放。
      4、关于第四、五项所涉新制度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间工资清算
       2020年10月份,我县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工资清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焦财预〔2017〕31号)文件精神,把新制度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间教育系统在职教师的新老工资认真进行清算核查,工资清算采取“多退少补”的办法。个人的补发工资为2014年10月至2016年11月期间个人的新标准应发工资扣除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后,与其老标准应发工资的累计差额。2014年新老工资清算差额部分已于2020年兑现,2015年和2016年的工资清算差额部分安排在2021年落实。
      5、关于第六项所涉老试点个人缴费
      按照《河南省人社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妥善处理我省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63号)规定,“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含本金和利息)划转至本人职业年金个人帐户,本人退休、死亡、跨统筹范围或跨制度转移接续、出国(境)定居时,应转为实帐处理,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本人退休时,这部分个人缴费本息不计入新老办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目前,我县按照上级统一工作安排,正与已参加原试点单位核对2003年1月至2016年11月期间的原试点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待缴费情况核对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关于提出的失业保险事宜,因豫人社办〔2018〕163号文件未涉及失业保险问题,需待上级政策明确后处置。

                                                                          武陟县人社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5-24 22:24 , Processed in 0.096023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