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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建议加大对夜间噪音扰民的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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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6 13: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警官您好:
        在解放区天河北路和普济路交叉口南侧的小广场,基本每天都有人推着大音响车唱歌到半夜十二点多,周围居民多次报警求助,警察每次也现场对噪音扰民进行劝阻,但是警察一走,他们故意开大音量继续扰民,严重影响了周围几百户居民的正常生活。并且由于噪音扰民,周围居民都打110报警,警察多次半夜出现场,极大浪费了公共资源,给公安造成负担,同时民警多次警告无效,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建议加大惩处力度,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依据条例进行行政处罚,打击噪音扰民的猖狂行为,维护百姓正常生产生活。辛苦了,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21-6-16 22: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超大屏幕,豪华音响,公鸭嗓门,鬼哭狼嚎。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确定一个反面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可以教育警醒一群人。
而且他这个是不是唱歌收费?肯定没有营业执照,属于无照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局管不管?属不属于占道经营,城管局管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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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2 11: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我单位调查走访,发现有群众在此使用音响唱歌,王褚派出所民警已告知其降低音量,不得噪音扰民。另联系社区及附近居民关注此事,如再次发现有夜间唱歌扰民的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我单位将及时调查取证并进行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21-7-25 20: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你们点赞,民警同志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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