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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周平陵村土地被征,未经合理补偿,现已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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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 11: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
  望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能够对我们的问题予以关注,周平陵村涉及征收土地的15余户、100多名村民不胜感激。
    在2021年12月中旬村民看到通知如下(附件)
    针对以上规划公告,成立居住用地,可以为焦作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提高了焦作的良好形象。对于政府的征收政策,村民对此表示欢迎。当等候协商土地的补偿问题时,却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晴天霹雳,截至目前没有接到任何丈量测绘土地结果通知、没有任何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含一书四方案、听证告知)等一系列征地程序及补偿动作,有的仅仅一张告示。最后却在2022年4月10日开始动工!进行围挡建设、三通一平施工动作,对征收土地的农民安置、就业问题只字未提。由于没有通过任何农户、干部、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把这块土地被出卖征收,违背国家征占土地原则,未调查土地性能,土地的年产值,赔偿是否同意,未做到征占土地的公开、公平、公示于众,非法抢占、抢圈行为,侵权百姓利益,对百姓进行伤害,导致民愤极大,手段残忍,性质恶劣等违法行为。
  我国法律对行政机关征收农民土地做出了明确的程序规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在征地依法批复前,应该将征地用途、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标准等合理合法公告公民并征得公民同意。因此此项是不合法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作为一个农民,我要吃饭、要生存;对一个家庭来说,土地是我们的命根子:对于党和政府的政策,我也是支持的。征收我们的土地,可以,但要合理合法!在此,恳请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我们的问题,为我们做主,期待党和政府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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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 18: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给钱就给你拆了你们也不阻止?
发表于 2022-7-6 08: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宗地于2015年5月向被征地村进行《征地告知书》公示,并于2015年12月30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有建设用地手续,批准文号:豫政土(2015)1222号。同时按照管委会工作安排,该宗地于2021年12月完成附着物清点及征地协议签订工作后,开展土地招拍挂工作。
经核实,该宗土地严格按照国家法定程序开展土地征收和招拍挂等相关用地手续,不存在群众反映的情况。目前,办事处正对群众所反映情况进行政策解释工作。


                                                                  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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