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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关于燃气安装费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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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6 13: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为多次抖音以及政府部门发文称焦作免收燃气安装费,开口费。然而博爱县金城乡还是要收取将近四千元的费用,包括开口,燃气灶,报警器在内的费用,请问这种收费是否合规。
发表于 2022-8-16 16: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交县发改委、城管局办理,请耐心等候。
发表于 2022-8-22 16:0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反映问题,经县发改委、城管局调查落实,现答复如下:
  经查,反映燃气公司收取的费用为燃气工程安装费和燃气灶具、保险与安防产品(燃气报警装置)共计3720元(3000元燃气工程安装费+300元燃气灶具费+320元燃气报警装置+100元燃气保险费)。其中,燃气灶具、保险与安防产品(燃气报警装置)(合计720元)用户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购买。            
  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文件:为保障用户通气、具备燃气工程安装资质的提供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的,允许收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等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范围仅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内产权属于用户的资产,不得向红线外延伸。该文件第五条同时规定:与新建商品房配套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统一纳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买受人单独收取。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66号)文件中规定,“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的,要结合理顺水电气暖价格、建立健全补贴机制,明确收费的具体取消时间、实施步骤和配套政策措施,2025年年底前全部予以取消。未取消前,合理制定相关收费标准。2021年3月1日后新建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统一纳入土地开发支出或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向用户另外收取。”
  3、我省燃气工程安装收费属于市场行为,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省发改委2019年8月1日印发的《关于规范我省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的通知》明确,我省燃气工程安装已由市场形成价格,燃气安装企业要规范市场定价行为,价格信息要公开透明。如果燃气安装企业存在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存在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可以向县市场监管局投诉,投诉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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