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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教师晋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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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2 17: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咨询两个问题:
一、荣誉是否满足条件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号)第九条“工作业绩:
(一)教师
2.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4)受到县级党委和政府表彰;或被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授予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或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表彰,市1次或县2次。

农村学校教师受到县级以上相关表彰。



我是农村教学点教师,任现职内只取得落款和章是县人民政府颁发的“优秀教师”荣誉,能否满足“《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号)第九条(一)教师 2.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这项业绩条件?

二、讲课学段问题
新课标颁发后,小学由原来的1-3,4-6两学段,划分为1-2,3-4,5-6三个学段,请问晋级时是按照哪个学段划分标椎?
发表于 2023-7-24 09: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网友,非常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已及时将您反映的问题已经通知到相关单位,待其核查落实后,我局将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发表于 2023-7-27 18: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 〔2022〕67号)文件第九条已有表彰方面的明确规定,关于您所取得的业绩是否符合,请对照评价标准进行确认。
      另外关于答辩学段问题,详情您可咨询人社局专技科:211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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