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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有关禁燃禁放规定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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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7 23: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备案审查报告公布多起典型案例,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同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划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

根据这个案例精神,山阳区人民政府今年需根据上位法修改本区的全面禁燃规定
发表于 2024-1-4 08: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感谢您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正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我区暂不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且全年全域禁放烟花爆竹。关于烟花爆竹的燃放政策,我们将根据上级相关通知贯彻执行。感谢您的留言。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23: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就是,山阳区政府要么把禁燃禁售管理好,要么就是规范燃放时间、区域,现在是似管非管,要办就办好,别搞得大半夜还有人放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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