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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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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8 15: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想问一下,我是农村外嫁女,在本村居住10年了,户口在娘家从未迁出,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平台查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说是请联系组织,没有我的任何信息?关于成员认定,是怎样的认定方式?我是成员吗?如果是该如何恢复我的成员身份?
发表于 2025-4-14 14: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通过平台留言咨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焦作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在群众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成员身份的确认既要得到多数人的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利益,切实保护外嫁女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利。”
二、您是否为本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根据您的描述,您虽已外嫁,但在娘家所在村居住生活10年且从未将户口迁出娘家。如果您同时未在夫家所在村或其他集体经济组织重复享有成员权益,则按照相关规定,您应当享有娘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三、如何恢复成员身份
若您经核实符合该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条件,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平台查询时显示“请联系组织”且无相关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原因:一是系统数据录入存在滞后或遗漏,尚未及时更新您的成员信息;二是本村在进行成员身份认定过程中,因信息沟通不畅、认定程序复杂等原因,暂未完成对您的身份认定工作。
您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通常为村委会)确认并恢复您的成员身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希望以上回复能够解答您的疑问。

焦作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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