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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关于工业路姜河南口对面远大未来城商铺下江腩牛腩火锅非法大喇叭极端扰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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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1 14: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2年6月5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三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
(三)未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我们是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姜河南口的普通居民,我们现在依法举报并要求政府严肃依法处理工业路姜河南口对面远大未来城商户下江腩牛腩火锅以及有权利追究焦作市山阳区远大未来城商铺出租方的违法责任,下江腩火锅开业至今,知法犯法,一直使用大功率远超法律规定的大喇叭无脑循环反复发出高噪音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而且屡教不改,我们沟通多次,并且无数次拨打110进行举报投诉,由于此商户经营者的素质底下,多次对我们阳奉阴违,并且恶语相加,举报打110了就停停,第二天依旧如此。这是犯罪成本太低造成的顽疾,幸好今年6月5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87条明确规定: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江腩牛腩火锅已属于违法行为,我们现在郑重向辖区内公安机关进行投诉,要求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这样的无良商家进行处罚并要求其合法经营!还我们一个安安静静的生活环境!!!
发表于 2022-6-24 15: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您好,您反映问题已安排山阳公安分局现场处置!
发表于 2022-6-24 17: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24日下午山阳分局定和派出所民警已去现场调查核实,并告知商家如继续不听劝阻将对其治安处罚。
 楼主| 发表于 2022-6-29 21: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阳公安分局 发表于 2022-6-24 17:33
24日下午山阳分局定和派出所民警已去现场调查核实,并告知商家如继续不听劝阻将对其治安处罚。

2022年6月29日晚9点多   下江腩牛腩火锅用非法音响依然播放广告,严重扰民,我们已经拨打110报警,可以查询出警记录,对于这种无良无素质的商家,期待公安机关严厉处罚!让他们知道法律法规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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