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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一号广场12.8日开业,消防隐患及疫情防护措施不当,造成中山路与葵城路非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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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17: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号广场12.8日开业,消防隐患及疫情防护措施不当,造成中山路与葵城路非机动车道路严重拥堵,商场没有安排任何人员在外维持停车秩序,造成大面积拥堵,交警在现场都无法开展工作,同时大量非机动车停放占用非机动车道,让本来就很拥挤的中心岗楼更加严重拥堵,商场管理在没有做好任何应急准备和停车秩序规划,不具备任何开业条件,强行开业,里面商场人员也没有进行有效地疫情防控,连基本地测量体温都没有,应该停业整顿后再进行开业,商场内部的线路裸露在外等,此商场是否具备有消防相关证件就敢开业,一旦出线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强烈要求停业整顿后,相关部门检查合格后营业
发表于 2021-12-10 15:3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交县商务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办理,请耐心等候。
发表于 2021-12-14 15:3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反映问题,经县商务局、公安局、消防大队调查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反映疫情防护措施不当,连基本的测量体温都没有问题。经县商务局现场检查,利家超市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方面,已配备正常使用的电子红外测温仪,建立了疫情防控相关台账。检查中发现利家超市入口地面、称重处、收银台没有粘贴一米线等问题已责令利家超市立即整改,利家超市在12月13日业已整改到位。该局于12月14日对利家超市复查,上述检查出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二、针对反映是否具备相关消防证件等问题。经县消防大队调查落实,该超市消防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防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消防控制室、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8个)、灭火器(种类型号和实有数量为ABC型4kg,100具),该超市2021年11月9日申报焦作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批后,取得了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书,合格证书编号为焦消安检字〔2021〕第0026号,该场所具备开业条件。
三、针对反映停车及交通问题。公安交警部门已增派警力,加大对周边葵城路、中山路的交通巡逻和疏导力度,引导车辆有序通行,规范停车,全力保障维护道路通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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