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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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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 10: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赶赴基层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三支一扶)

按照市人民政府2014年7月28日“多部门负责人解读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措施”政策解读中的第五条第(二)项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以及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请问修武县是怎么落实这个“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政策?作为一名基层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如何去申请这个补助?

按照省人民政府2023年5月9日发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第三条拓展基层就业空间中,最后一句话“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待遇编制、定向招录、贷款代偿、考试加分等政策。”请问修武县是怎么落实“贷款代偿”这个政策的?

问题1:修武县是怎么落实省里面和市里面针对“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政策?是还没落实这个政策吗?
问题2:有什么具体文件或者是政策解读吗?
问题3:如何去申请?在基层工作几年才能申请?毕业几年才能申请?去那申请?
发表于 2023-8-2 15: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
发表于 2023-8-7 17: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现将县人社局的答复公布如下: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文件,具体情况请参考。
      你提供的有关要素不详尽,可拨打人社局电话0391-7188212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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