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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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十一五”是我市加快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环境保护事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着力解决好严重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协调发展,是“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重要任务。
  一、“十五”时期的主要工作
  “十五”时期是我市环境形势最严峻、污染治理力度最大、取得的成绩最突出的时期。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环境综合整治为主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积极实施环保“十五”计划,以城区大气污染、流域水污染和城市饮用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力推进“四个一批”工程和“三个攻坚战”,环境污染得到一定的遏制,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初见成效,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十五”环保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和完成。
  流域水环境形势明显好转。为解决长期形成的结构性水污染问题,我市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污染整治行动方案,先后关闭造纸、皮毛制革、化工、酿造等不符合产业政策或污染治理设施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重污染企业301家,关闭造纸化学制浆线45条。以造纸、皮毛制革、酿造、制药、化工行业为重点,对285家水污染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预计在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3%情况下,全市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比“九五”末期分别下降了25%和27%。主要河流水污染指数从“九五”末的7.27下降到2005年的2.71,下降62.7%;在省控出境水断面控制标准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出境水达标率提高到91%,超出省控目标20多个百分点。
  城区空气质量大幅度改善。组织实施了企业污染整治、扬尘污染控制、推广清洁能源、严格媒质管制、加快集中供热、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六大工程”和市区范围内清理取缔所有经营性露天煤场、所有沿街餐饮服务门店拆除燃煤炉灶改用清洁能源、关闭小燃煤锅炉、推进燃煤电厂锅炉脱硫治理“四个飓风行动”。共清理取缔城区及周边露天经营性煤场172家、煤矸石破碎点27家,对城区范围内604家餐饮服务业门店燃煤炉灶进行拆除,改用清洁能源,关闭城区范围内的小型燃煤锅炉283台。关闭了北部沿山地带12家水泥生产企业,将中州炭素厂、鑫诚耐火材料厂、王封集团铁合金厂等7家废气污染企业或生产线搬出市区。完成了包括焦作电厂3、4号锅炉除尘改造和161台燃煤锅炉高效脱硫治理在内的320个限期治理项目。开展了煤质控制、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清扫、交通运输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烟(粉)尘排放量比2000年削减12.5%,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由“九五”末的不足5%上升到2005年的78.4%。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进展。在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建成了日处理10万吨的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日焚烧100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和城区群英河、瓮涧河、普济河三条河道整治及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在推进城区天然气利用方面,建设高压管线31公里,中压管线94公里,低压管线91公里,发展燃气用户2.5万户,城区供气普及率提高到目前的81%。在城市集中供热方面,完成了华润公司2×135MW热电联产项目、昊华宇航热电公司1×25MW热电联产项目和集中供热(IV区)管网一期、二期工程、新城区供热管网支线工程,共敷设供热管道34公里,新增供热能力505万平方米,城区集中供热面积由2000年的80万平方米增加到目前的217万平方米。在城市绿化建设方面,建成了人民广场、森林公园、生态植物园、北山绿化工程等城市生态工程。城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九五”末的33.5%和5.7平方米提高到目前的41.2%、8.8平方米。
  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启动。完成了全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本农田化肥与农药过量施用控制规划、农村沼气建设规划和生态示范区创建规划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编制等基础性工作。开展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农村沼气建设、矿产资源规划禁采区治理。启动了太行山国家级猕猴自然保护区、博爱竹林省级特殊生态功能区、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以及孟州市、修武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工作。十五期间,成片造林60.56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000年的22.7%提高到28.2%。
  环境安全工作得到较好落实。制定了城市供水水源地保护区保护实施方案,对保护区内的24个水污染源进行治理。开展了放射源调查和危险废物普查,对涉及危险废物和辐射工作的建设项目实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危险废物的处置实行了“五联单”管理制度。制定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十五时期,全市共对128枚闲置废弃放射源和7瓶放射性化学试剂送省统一收贮,对运行中的286枚放射源全部落实了安全管理措施,监督企业对危险废物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置。
  环境监管和执法进一步加强。严格环境准入,从严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共批准新改扩建项目2019个,对771个项目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否决化工、冶金、皮革皮毛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300多个。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开通12369环保热线,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了不断的明察暗访。十五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万余人次,检查企业3千多家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千多起。建立健全了综合调度、齐抓共管、政策推进、目标管理、跟踪监督、高效执法、责任追究、公众参与、信息网络、技术咨询等十大推进机制。开展了大气环境容量和流域水环境容量研究,开展了大气污染源解析、地下水污染机理以及煤矸石山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等课题的研究。市环境监测站达到二级站标准,孟州、沁阳环境监测站达到三级站标准,使环境监察支队达到国家一级站标准。初步建成了市环境信息网和环境监控中心,在9家废气排放企业和33家废水排放企业安装自动监测装置。
  二、目前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
  “十五”时期,我市通过力度与规模空前的环境污染整治,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但是由于我市经济社会处于加速工业化、城市化阶段,能源、冶金、化工等支柱行业资源能源消耗量很大,污染排放水平高,面临的环境形势仍十分严峻。
  (一)环境污染依然比较严重
  主要污染物排放超过环境承载能力。 2005年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是环境容量允许限值的1.7倍、1.4倍和1.6倍,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达到600余万吨,综合利用率不足70%,其中产生的180万吨赤泥全部堆存处置。市区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仍然超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有升高趋势。辖区平原地区多数河流处于重污染状态,基本丧失生态使用功能,难以按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达标。饮食服务娱乐等三产业发展和建筑施工引起的局部环境噪声污染比较突出,成为市民投诉热点问题。
  (二)结构性污染问题仍比较突出
  我市能源、冶金、建材、化工行业中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烟(粉)尘污染负荷分别占到工业大气污染总负荷的91%、90%。造纸、皮革皮毛、化工、酿造行业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负荷,分别占工业水污染总负荷的83%、90%。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80%左右,市区分布一些物流量大、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每年煤炭消费量800余万吨,约占全部消费总量的60%。预计2010年,我市煤炭消费总量将增长33%,生活类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70%左右,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分别达到10.5万吨、11.9万吨、7.5万吨、850万吨,均比2005年有所增加。
  (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依然滞后
  2005年市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13.5%,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40%,城市集中供热率仅8.5%,集中供气率为81%。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不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和集中供热、集中供气等设施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垃圾围城问题突出,低矮面源引起的大气污染严重。城市缺少快速过境通道,大量载货机动车经过市区,也严重影响城市环境质量。
  (四)生态环境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北部山区乱采烂挖破坏植被现象屡禁不止,无序随意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自然保护区受人为因素影响,风景区内生态稳定性受到不良影响;低山丘陵地带水土流失严重。中部平原区耕地受工业“三废”污染和农药、化肥等农业污染影响,地下采矿引起地表塌陷治理进度缓慢。水生态系统失衡,河流断流频次在加大,进入七十年代以来地下水每年以0.21米的速度下降,漏斗区面积已达860平方公里。
  (五)环境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由于受到工业和生活污水以及各种废渣液的影响,局部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饮用水安全特别是农村用水安全不容忽视。广泛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以及无线电通讯等行业的发展,辐射环境问题较突出。各类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危险废物分散处理处置过程中存在隐患,易造成二次污染。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比较薄弱,应对有毒有害化学品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处置过程中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应急手段不完善。
  (六)环境保护监管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控手段欠缺,主要污染源日常监控手段、突发环境污染预警和处置能力不足,不能适应环境管理的需要。环保队伍与工作任务要求不相适应,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环境不宽松。
  三、指导思想、目标与任务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良好生态环境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和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强化环境执法,完善监管机制,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二)规划目标
  到2010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和辖区海河、黄河流域水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有所提高;环保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市区建成环保模范城市。
  (三)主要指标
  1.环境质量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主要污染因子)达标率大于98%
  ——重点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90%
  ——市区空气质量达到优良以上的天数大于8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7dB
  ——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小于68dB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2.生态环境保护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
  ――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9%
  3.污染控制
  ——主要污染物:化学耗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大于70%
  ——废弃放射源收贮率达到100%
  ——危险废物100%得到安全处理处置
  4.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等
  ——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80%,县城大于60%
  ——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
  ——城市燃气普及率大于90% ——城市集中供热率大于30%
  ——环保投资指数大于2%
  (四)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环境准入,确保新改扩建项目实现清洁生产和增产减污;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开展老污染源深度治理,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环境问题。
  3、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阶段整治区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源环境污染整治,解决好城市环境空气、重点流域和集中式水源地污染问题,实现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部分区域按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要求达标。
  4、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大力推广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环保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五)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市环境污染将继续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环境保护要突出环境空气、水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等工作,重点完成七个方面的任务,推动城市环境保护各项事业的发展。
  1、实施环境污染整治攻坚,防治工业污染
  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整治攻坚。流域水污染防治以造纸、皮革皮毛、酿造、化工、印染等企业为重点,采用规范的治理技术,进行污染深度治理,化学制浆造纸废水必须配套碱回收和二级生化处理技术工艺,废纸造纸采用物化加二级生化治理技术;皮革皮毛行业,实施清污分流,推行集中制革和治污,综合废水采用二级生化法等深度治理技术,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城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抓好燃煤企业污染整治,工业燃煤炉窑要优先考虑使用清洁燃烧技术,实施全过程污染控制,治理后仍达不到容量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必须改用清洁能源。“十一五”期间,焦作电厂、爱依斯万方电力、金冠电力、焦煤集团电冶分公司、纳士科技、风神轮胎、中州分公司等重点污染企业要建成废气高效净化设施。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提高对污染源监督管理水平。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优先发展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我市要逐步淘汰效率低、能耗高、污染严重的冶金、造纸、酿造、皮革皮毛、化工等重污染企业,2007年前,按省政府要求关闭小火电机组和所有水泥机立窑生产线等重污染工艺设备。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通过整治地表水污染、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防治地下水污染。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要求,市区及各县市要按照国家规定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明确饮用水保护区的范围、级别、管理机构、职责等相关内容,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建设水污染项目和废渣处置场,禁止倾倒垃圾、使用高残留农药、滥施化肥等对水质产生影响的活动;继续整治北部山区废渣污染,扩大废渣综合利用途径,逐步停止使用鑫安集团洪河碱渣场、焦煤集团电冶分公司麻掌和焦作电厂王掌河等废渣贮存场,安全退役,恢复自然生态;硬化河道沟渠,完善排污管网,防止污水渗漏,消除对地下水的污染;加强区内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保护区内土地利用、矿山开采、植被破坏等开发活动。加强对水源地水质的监控,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定期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应急预案,加快对城市地下水污染应急水源地的勘察、建设。
  2、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努力解决城市环境问题
  继续深化城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重点,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关、停、并、转、迁、治不符合城市规划或严重扰民的污染源,减少原燃料消耗和运输产生的污染,推进城市功能区划实施。“十一五”期间,逐步搬迁改造位于城区的冶金、建材、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的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城市餐饮油烟及其他废气污染,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加快污染严重的机动车淘汰步伐,加强排气污染监测,从严整治摩托车、农用车排黑烟等机动车排气污染,加快双燃料汽车加气站建设,逐步实现出租车、公交客运车改用压缩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等清洁燃料,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排气达标率。规划和落实车辆过境快速通道工程,消除过境车辆对城区造成的污染。整治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开展“安静小区”创建工作,推进环境噪声达标区的建设。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燃煤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城区原则不再新建燃煤设施,积极推进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热源从现有电厂或热电厂提高热电比解决,市区内服役期满的发电机组必须按规定淘汰或改为热电联产。全面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逐步取代分散燃煤设施,减少废气面源污染。以城区现有集中供气、供热区域为主,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燃用原煤和重油(电厂除外);非禁燃区内使用原煤的,必须是优质脱硫型煤或精洗煤(硫份小于0.5%,灰份小于20%),禁止原煤散烧和使用劣质煤。通过完善天然气供气系统,提高供气能力,使市区天然气普及率达到90%以上。完善华润热电、宇航热电、焦煤集团电冶分公司等供热系统,扩大供热面积,实现集中供热普及率大于30%的目标。
  加快城市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市区建成污水处理厂二期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加快中水回用步法。2007年,建成六县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和产生污泥的无害化处理,消除市区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六县市建成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储运系统,制定和落实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开发利用和处置等管理制度。推进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改革。实现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的目标。
  科学规划建设工业聚集区。市区规划的三个工业聚集区制定和落实好环境保护规划,适当调整周边村镇的布局,完善工业区功能,工业区周围规划建设绿化隔离带,减轻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区内新建项目必须合理布局,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满足规划区总量控制要求;区内禁止建设分散的燃煤锅炉,发展统一的集中供热、集中供气和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实现污染集中治理。
  3、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环境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污染严重的工业向农村转移。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社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硬化乡村道路,绿化环境,集中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大于60%,改善农村卫生环境。完成2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任务,实现创建5个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30个省级生态文明村目标。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合理使用农膜,控制重要和敏感生态区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加大养殖业污染防治力度,划定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加强集中式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进一步提高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区粪便综合利用率,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区粪便综合利用率大于90%。鼓励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积极推广新能源,发展“畜—沼—菜(果、渔、粮)”生态良性循环生产模式,“十一五”期间,建设一批户用沼气池和大中小型沼气工程,推动农业生态循环经济示范点建设。
  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全面调查辖区农村饮水卫生状况,制定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划定村镇用水保护区域,制定和实施严格的保护措施,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任务,防止产生新的饮用水源污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推广环保型农业技术、生物农药、有机肥料,合理适度使用农业化学品,严格控制污水农灌,减轻对浅层地下水的污染。开展村镇用水水质监测,建立农村安全饮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证有关职能部门能及时获得准确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农村社会稳定。
  4、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实施工业企业全过程污染控制,推行清洁生产,降低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改善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清洁煤技术,加快煤层气综合利用。对污染负荷较大的电力、水泥、皮革皮毛、化工等行业,鼓励企业积极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使我市支柱产业重点企业各项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制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发展、区域开发等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国家政策,对粉煤灰等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利用产品实行经济鼓励。新建、扩建产生固体废物的量大项目,必须同时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保证主体工程投入运行时,废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5%,实现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目标。
  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使用、资源化原则,以我市能源、冶金、化工、轻工等为重点,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开展赤泥、碱渣、铅渣等固体废物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研究和窑炉余热发电试验。新建一批包括焦煤集团矿井瓦斯气、矿井水、煤矸石,韩王公司利用粉煤灰生产50立方砌砖、20亿块蒸养免烧砖,30万新型墙体板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以及昊华宇航利用电石泥、岩鑫和建兴公司利用粉煤灰生产水泥等在内的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程。通过示范点建设,促进企业层面的循环经济建设。
  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在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统一规划,通过引入循环经济的理念,组织生态型生产,延长相关产业链条,实现企业间资源梯级循环利用。进一步推动焦煤集团煤、电、冶(建材),中州分公司煤、电、热、氧化铝、建材,万方工业园区煤、电(热)、铝、铝加工、建材等产业链建设。提高工业废水、废气、废热、废渣资源循环利用率,减少废弃物产生量,建立区域范围的循环经济示范,带动全市循环经济发展。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优化自然保护区系统,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管理体系。加强对旅游景区环境管理。“十一五”期间,对自然保护区实施堪界、配套基础设施,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及重要物种,防止旅游等人为活动对保护区的破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实施外来物种生态监测。到2010年,暖温带生物多样性功能区森林覆盖率大于50%;140平方公里退化土地得到治理;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环境达标率达到100%;完成孟州、修武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工程。
  强化资源开发与项目建设的生态监管。重点做好煤炭、石灰石等采矿(区)山的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工作,制定焦作矿山(煤矿矿区)的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规划;2010年前力争使焦作矿山(煤矿矿区)的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工程明显见效。坚持生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全面推进重点工程的生态环评和监管工作,防止产生新的生态破坏。完善资源开发中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局面。
  做好城市生态建设。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建设以“人”字形高速路绿化带为基础,由环城防护林带、山前生态屏障、南水北调绿化带构成的市区生态网络。加强绿地建设,实施乔灌草藤组合绿化,2010年,达到人均绿地面积10平方米。增加水域面积,改善水体水质,继续整治改造群英河、普济河、瓮涧河、新河和龙源湖等河道水体,满足城市景观要求,与南水北调河流共同构成城市水域系统。
  6、加强环境安全工作,提高环境应急能力
  针对我市化工、医药等企业广泛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存在产生环境突发污染事故隐患,“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落实监管措施,开展环境安全预报预警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运输行业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预防和控制由此引起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止环境灾害。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加强医疗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建成市医疗废物无害化焚烧中心,将全市的医疗危险废物集中无害化焚烧处理。严格管理工业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管机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大对产生危险废物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健全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废物收集和处理设施运行收费政策,确保危险废物全部无害化处理处置。
  强化辐射环境管理。落实辐射管理的法规、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许可证、申报登记制度,强化放射源的跟踪管理,建立完备的辐射监控信息系统和辐射事故预警,加强应对各种突发性辐射事故的能力。加大辐射管理执法力度,强化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加强辐射环境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全市不发生辐射污染事故。
  7、加强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加强环境科学基础研究。开展污染源全面调查,核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摸清辖区内大气、水、土壤、辐射环境现状情况,解析环境主要污染因子的种类、来源、污染范围和程度,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明确应对措施,为环境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开展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特别是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污染控制等实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加强环境规划、监测、统计、预测评估队伍建设,提高环境决策的技术支撑力。各级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分别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
  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在城区现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基础上,增加高新区、中站区、马村区监测点位;各县市城区分阶段建设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沁河、大沙河、蟒河等主要河流控制断面建设水质在线监测站;建设生态环境、辐射环境系统和监控中心;构建我市完善的环境监测网络。
  监控指挥中心和环境污染应急监测。对主要污染源安装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装置,对放射源使用单位安装监控装置,全面建成市级环境信息网络,由环保部门统一管理监控,全面掌握污染排放状况。配备便携移动式环境监测设备,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提高统一指挥和环境污染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响应系统和监控中心,保障我市环境安全。
  加强环保信息系统网络建设。逐步建立全市完善的环保信息网络,实行数据传输自动化,运用卫星定位GPS技术,更好地发挥环境信息资源的作用,为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快捷、全面的服务,打造焦作信息化、自动化、数字化环保。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环境监管机制

创新县市区政府环保责任机制,建立和完善县市区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实施主要领导环保政绩考核办法,将辖区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建设等环境指标纳入地方主要领导工作职责范畴和考核体系。
  完善和落实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遵循经济规律和生态环境规律,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的辩证关系,统筹规划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建立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咨询、听证、会审、联席会议等制度。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依据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中的主要职责,在区域开发、生产力布局、土地利用、产业结构调整等环节充分考虑环境保护需要,落实环境保护各项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完善环境保护齐抓共管机制。建立政府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和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完善环保责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加强新闻媒体监督。努力形成“政府负责、人大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建立环境违法责任追究的环境监管机制,改革环境监管体制,解决执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强化监察职能,追究各种环境违法者的责任。
  (二)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新项目审批,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强化环境准入,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积极开展规划环评和探索重大决策环评。建立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制,新建项目必须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和容量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在敏感环境功能区内,禁止新建有污染项目。充分考虑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逐步推行以单位土地GDP产出量、单位环境容量GDP产出量等指标作为新建项目资源环境准入条件。
  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并不得新建增加污染物排放负荷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治理。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完善排污申报制度,对污染源排污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环境执法,提高执法效果。通过强化环境执法,从严惩处环境违法者,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解决执法和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防止区内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以及发生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
  (三)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加强新闻媒体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努力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培养环境宣传教育骨干,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农民环境意识。继续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创建绿色学校和青少年环境教育基地活动,提高公民的环保素质。倡导绿色消费,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品,推广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食品。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和环境污染信息,提供绿色消费指南,为公众和民间团体提供参与监督和消费的信息渠道及反馈机制。
  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机制,实行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公示、听证制度,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和环保审批进行公示。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由社会公众监督企业偷排行为、超标排污行为、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制度、老污染源违反限期治理制度、环保设施建而不用和取缔关停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建立企业环境诚信档案,评定企业环保等级,实行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将环境友好企业名单或环境不良行为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四)增加环保投入
  逐年增加公共财政投入金额,逐步提高环保投入占公共支出的比例。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以及国家财政补贴、国债等多种渠道争取资金用于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项目。
  加强环保领域的对外合作,积极利用世行、亚行等国际资金和外国政府长期优惠贷款,争取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资金。鼓励支持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和开展环保领域的对外合作,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综合利用项目。
  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民间资金投资环保事业。严格执行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和处置收费标准。建立鼓励污染治理产业化、促进专业化集中治污、培育市场化运作的机制,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企业化改革进程,推行各种市场化运行模式。
  通过扩大投融资渠道,建成“十一五”环保重点工程,实现环保目标。
  五、规划重点工程与投资
  (一) 重点工程项目投资需求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及主要任务,“十一五”期间将实施污水处理厂建设及中水回用、集中供热、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染企业关闭搬迁、工业污染整治及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环境保护工程88个项目(不含各县市区一般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项目),工程总投资需要65.4亿元。
  规划安排城市污水处理9个,投资约6亿元,占规划投资的8.9%。项目包括各县市污水处理厂以及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
  建成城市集中供热、供气等项目5个,投资12亿元,占17.8%。主要建设市区及有关县市集中供热工程等。
                 重点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投资类型
项目数(个)
投资额(万元)
比例(%)
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
9
59914
9.1
集中供热工程
5
120360
18.3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8
37867
6
关闭搬迁项目
13
48900
7.5
工业污染治理及清洁生产项目
36
268678
41.1
生态环境保护
11
107032
16.3
环保能力建设
6
11000
1.7
合 计
88
653752
100

  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8个,投资3.8亿元,包括焦作市医疗废物集中焚烧中心,市区以及各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
  关闭搬迁重污染企业项目13个,包括鑫达化工和焦煤集团凯马公司电石炉、山阳区白水泥厂、天方、焦煤集团王封、李封洗煤厂等项目,总投资5亿元,占总投资的12%。
  完成工业污染治理及清洁生产项目36个,投资26.9亿元,占39.8%。包括大型电厂脱硫除尘,造纸、制革、化工等废水污染综合治理,废水及废渣等废物资源化循环利用等工程。
  安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11个,投资10.7亿元,占14.2%。项目包括生态示范区建设、地下水保护、博爱竹林生态功能保护、水土保持、引黄补源工程等生态引水、农村安全饮水等。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项目6个,总投资1.1亿元。包括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网络、环境应急预警等项目。
  (二)投资效益
  到2010年规划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成后,将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34万吨/日,实现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县(市)60%的目标,每年新增削减COD能力4.2万吨、氨氮0.30万吨。
  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成后,市区新增供热面积530万平方米。
  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56万吨/年,达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的目标;实现全市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焚烧处理目标。
  通过对电力、水泥等重污染企业落后生产线的关闭、搬迁改造,可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每年可以削减二氧化硫6100吨,烟尘3700吨,工业粉尘1.9万吨。
  工业点源治理和清洁生产项目全部建成后,每年可以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3.2万吨,新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120余万吨,加上修路、填塌陷区等其他非产品性利用量,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后,将初步建成城区环城绿化带,大幅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人均绿地达到10平方米,河道整治和引入生态用水后将大大改善河流及两岸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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