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
职责:
1、越权定价批费的;
2、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法定的价格措施、紧急措施的;
3、收购农产品抬级抬价、压级压价、不执行保护价的;
4、违反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的;
5、属价格垄断、价格倾销、价格歧视、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以及涨价、降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
6、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以及涉农收费公示有关规定的;
7、不执行规定的差价率、利润率和限价的;
8、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的。
举报电话:12358 |
治理办
职责:
1、负责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工作;
2、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加大改革力度,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效机制的建设;
3、组织指导行政部门、政法机关开展效能建设工作,解决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4、受理对行政部门、政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效能过错的举报投诉,实施效能过错责任追究;
5、受理不服效能过错责任追究的申诉。
举报电话:3568562
城管局
职责:
市区十九条主干道、三个广场的经营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丢失损坏、户外广告、道路冒水和抛洒等。
十九条主干道:
解放路、民主路、塔南路、人民路、太行路、焦东路、西环路、东环路、果园路、站前路、轮南路、丰收路、北环路、建设路、焦武路、新园路、工业路、新华街、南通路
三个广场:
东方红广场、火车站广场、人民广场
投诉电话:2607101
纠风办
职责:
1、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2、治理公路“三乱”;
3、行风评议;
4、治理涉企乱收费;
5、减轻农民负担;
6、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投诉电话:0391-3568111
反贪局
职责:
1、接受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的举报;
2、接受职务犯罪人员的投案自首。
反贪污贿赂部门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有:
1、 贪污案,
2、 挪用公款案,
3、 受贿案,
4、 单位受贿案,
5、 行贿案,
6、 对单位行贿案,
7、 介绍贿赂案,
8、 单位行 贿案,
9、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0、隐瞒境外存款案,
11、私分国有资产案,
12、私分罚没财物案。
举报电话:2922000
信访局
受理电话:3568527
技术监督
受理范围:违反《计量法》、《标准化法》的行为,以及生产领域违反《质量法》的行为。
打假举报电话:3587618 3581544 3581543 3591170
工商局
职责:
一、消费者为生活消费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
纷的申诉:
1、根据《消法》第二章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九项条款规定,消费
者在吃、穿、用、住、行、娱乐、医疗、卫生保健或接受服务等
生活消费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2、根据《消法》第三章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十项条款的规定,经
营者未履行义务的;
3、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
等生产资料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二、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举报:
1、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
3、走私贩私行为;
4、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投诉电话:12315
环保局
受理范围:
(一)建设项目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进行生产和经营或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二)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
(四)列入限期治理计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
(五)责令停业、关闭的“十五土小”死灰复燃的;
(六)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七)向大气、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
(八)在禁燃区违反规定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的;
(九)在居民区或者邻近居民区的场所从事经营性喷漆或者其他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
(十)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燃煤供热锅炉的;
(十一)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
(十二)未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的;
(十三)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
(十四)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
(十五)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
(十六)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或者生活垃圾填埋场的;
(十七)采用造成污染的淘汰工艺或者生产、销售、进口、使用造成污染的淘汰设备的;
(十八)在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放养禽畜、网箱围网养殖的;
(十九)室内使用的音响器材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
投诉电话:12369
药监局
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实施药品国家法定标准;制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的生产、研究、经营和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2、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标准,药品包装材料法定标准及产品分类管理;按照权限核发相关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3、按照授权依法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协助管理药品广告。
4、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其他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的行为。
5、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解毒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6、负责本辖区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领导班子建设和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7、承办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举报电话:3686110 2624432
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职责:
1、受理外来投资者的投诉;
2、受理群众举报的“四乱”案件;
3、受理群众、法人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投诉,以及其他行政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投诉;
4、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对接到的投诉案件要逐一登记,并按有关工作程序和规定进行认真调查处理。
投诉电话:3568555
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2、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3、督促、指导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的落实,对重点行业、领域和单位的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4、受理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举报,督促、协调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工作;
5、起草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收集、综合工作信息,编发工作简报等工作。
办公地点: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市政大厦1119房间),或市监察局办公楼五楼市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市丰收路北侧)
举报电话:3568989 356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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