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厂会协作行动”工作的意见
(2005年4月18日)
“厂会协作行动”是中国科协、原国家经贸委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是在科技界和企事业界架起桥梁,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推动产学研的联合与协作的有效途径。97年以来,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科协所属学会、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厂会协作行动”,为我市的科技创新、技术进步、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了深入贯彻中国科协六届五次全会、市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服务好“工业强市”的战略目标,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为实现“总量进位次,人均居前列,速度争第一”的发展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现就“厂会协作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实施力度
加强“厂会协作行动”工作是学会服务经济建设的需要,是科技界和企事业界优势互补、实现双赢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参与承接社会职能的能力信誉的需要。各县市区科协、各市级学会要把充分认识“厂会协作行动”对于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的重点工作,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与沟通,积极探索更有效的协作方式和方法,组织更多的科技人员投入到“厂会协作行动”中去。
二、明确协作项目范围,提高协作水平
“厂会协作行动”协作的项目范围一类为软课题协作项目,如咨询、培训、论证、标准的制订等,一类是经济效益明显的协作项目,如技术改造、产品开发、技术创新等直接或间接使企业增加产值或利税的项目。加强厂会协作,一是要加强信息交流。要了解企业所需,宣传学会所长,促进与企业的协作,组织更多的科技人员投身到“厂会协作行动”中去。二是要确定好项目。要发挥学会的人才、技术、信息等优势,向企业推荐项目,共同协商选好项目。三是要签定好协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形成统一的工作思路,工作步骤,制定科学、规范的程序办法。四是及时解决协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选择最佳结合点和最佳切入点,为企事业进行技术咨询、技术诊断、提合理化建议等,与企事业联合进行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及时总结经验、反馈信息,推动“厂会协作行动”深入开展
市级学会、企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科协所属学会、企事业单位已结成的对子,要尽快选择今年的项目,签订协作协议,加紧组织实施。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信息交流,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推动“厂会协作行动”深入开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各学会、县市区科协要认真总结2002年以来“厂会协作行动”情况,于5月15日前上报“焦作市厂会协作行动项目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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