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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学会总的指导思想是,在市科协党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科协五大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要求,加强一个规范化建设(以会员登记为重点,建立学会工作评价体系),扩大一个网络(扩大企事业科协和非公有制科协网络),突出两个重点(学术活动月和学会工作信息库的建设),实现两个突破(国际民间科技交流和专家决策咨询),建好两个机制(创建优秀科技工作者之家、重点学术活动奖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学会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学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作用。具体将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办会制度
1、在学会、协会普遍推行会员登记制度和缴纳会费制度。
2、督促有关学会、协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换届,落实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制度。
3、指导未建立科协的大中专院校建立科协,进一步扩大非公有制科协组织。
4、制定《焦作市学会工作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学会评价表彰制度。
二、打造学术交流“品牌”,提升学术交流的水平
1、突出抓好以“第四届学术活动月”为重点的学术交流活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督促指导各科技论坛的学术交流活动。
2、举办焦作市“工业强市”博士和总工程师科技论坛。
3、积极向中国科协第三届青年学术年会、河南省第五届学术活动月、河南省第三届科技创新论坛推荐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学术论文。
4、建立重点学术活动奖励制度。对重点学术活动项目实行申报、评价、奖励制度。
5、指导、支持学会争取国家、省重点学术会议在我市召开。
6、培养典型,探索学术交流的新形式和新手段。以座谈会、论文评选、展览会、项目论证会、专家咨询会、专家鉴定会等形式开展学术交流。
7、继续做好学会改革工作,在条件成熟的学会争取职能委托和职能转移。
三、围绕经济建设大局,开展科技咨询、决策论证和科技建议活动
1、组建并全面启动“焦作市专家决策咨询团”,选择1-2个重点项目进行决策论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论证结论和建议。
2、继续办好《专家建议》,为科技工作者建言献策提供畅通渠道和工作平台。
3、指导全市性学会和县市区科协开展决策咨询服务。
4、评选优秀建议奖项目,提交市科协适当时候表彰。
5、与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市级学会与企业新结对子,深化“厂会协作行动”,组织评比和经验交流。
四、建好学会工作信息库,构建科协工作的人才基础
1、6月底前,完成信息资料的征集工作,9月底前完成信息资料的录入工作。
2、11月前完成专家库、成果库、学会库的应用调试工作。
五、创造条件,开展民间科技交流工作
1、积极与省科协国际部联系,争取对外学术交流与考察。
2、逐步开展技术上的合作研究与联合开发。
六、开展创建优秀科技工作者之家活动,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1、在全市性学会、协会、企事业科协中开展创建优秀科技工作者之家活动。
2、制定《焦作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之家评选标准》。
3、加强与科技工作者联系,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声,依法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举办焦作市第四届
学术活动月及系列科技论坛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人事劳动)局、科技局、科协;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企事业科协;全市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科教兴市”、“工业强市”、“农业富市”战略,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推动科技事业发展重要力量作用,组织和动员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以提高公众科学素养为目的,加强学术交流,促进科技创新,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贡献力量。根据市委《中共焦作市委关于加强和改善新时期党对科协工作领导的意见》(焦发[2002]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提出的“关于组织开展焦作市自然科学学术活动的意见”的精神,定于今年9月举办焦作市第四届学术活动月及系列科技论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活动月的主题与指导思想
本次学术活动月的主题是:科技创新与工业强市。
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通过学术活动月,积极推动“工业强市”、“农业富市”战略的实施,努力为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二、学术活动月的内容和组织形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学术活动月由主题学术报告及系列科技论坛组成。
1、主题学术报告会
本届学术活动月主题学术报告会将于今年9月举行。届时将邀请著名专家学者来焦作主题报告。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军分区五大班子领导出席,市直部门科级以上干部及企事业单位领导参加报告会。
2、学术活动月系列科技论坛
举办开放性学术交流盛会,满足广大科技工作者发展需要,按照相对集中和综合性、多学科原则,本次系列科技论坛将组织农业、煤炭、测绘、交通、医学、中医药、心理卫生、药学、抗癌、气象、园林和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大学、焦作师专、焦作卫校、河南工程技术学校等16个科技论坛。各科技论坛的主题由各学会、大中专院校科协及主管部门自定选题,自主申报,经批准后自办会场,组织开展进行以学科分类的综合性学术交流。各科技论坛自办会场的议程纳入学术活动月总体安排。交流时间为9月份左右。交流的形式要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包括专题特邀学术报告、分会场学术交流、成果鉴定、论文评比、项目评审、现场参观和科技活动。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工业强市”、“农业富市”、“旅游名市”、“县域经济”、“民营经济”等热点问题,要组织参加学术活动月的专家学者献计献策。
三、实施办法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负责本届学术活动月的组织领导、协调、表彰奖励等工作,各科技论坛由各相关学会和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具体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举办以“科技创新与工业强市”为主题学术活动月活动,是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和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要求的具体措施,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组织和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通过学术交流,推动科技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工业强市”,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2、各参加单位和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学会、大中专院校科协要加强组织工作力度,把这次学术活动月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集中力量抓实抓好。明确专人负责,在人员、场地、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组织实施相关科技活动。
3、各科技论坛的自定选题、活动时间、场地、组织形式、领导小组名单、督导联络员名单,请于7月底上报市科协学会部,以便纳入学术活动月的总体计划。(联系人:宋国正,电话:3908483。)
4、学术活动月中的论文征集、审定和推荐工作,将由各科技论坛单位负责。每个科技论坛推荐10篇优秀论文,每篇论文字数限为2000左右,一式二份。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对活动中的优秀论文进行评审和汇编后,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并给予表彰。
5、在学术活动月期间,各科技论坛要积极与新闻媒体加强联系,跟踪采访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影响面,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6、在整个学术活动月结束后,将对活动中组织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予以表彰。
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 焦 作 市 人 事 局
焦作市科学技术局 焦作市科学技术协会
200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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