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法》不会增加购房成本
2020年08月28日 来源:焦作日报

刚获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将于明年9月1日实施,一些市民在个别房屋销售中介的误导和以讹传讹的影响下,留下了将来“契税要涨”的印象。真的是这样吗?我市税务部门对此表示,现行法定税率并未改变,《契税法》不会增加消费者的购房成本。

在普通市民心中,目前购房执行的契税多在1%至2%之间,是根据2016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发布的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可视情况享受1%、1.5%、2%的优惠税率。

8月25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我市老城区一家房产中介咨询,该中介工作人员说:“契税会不会涨我说不好,我也是听同行说契税要涨了,会提高到3%至5%。我个人认为,只要不是降契税,现在有购房想法的人还是赶快出手购房,别等契税真涨了而后悔。”与记者一前一后进入店内咨询租房业务的一名男性市民,像是第一次听说此事,闻听对话随即拿出手机点点戳戳,但只搜索到了相关新闻,对于“契税要涨”的说法一时难辨真假。

被误传的消息是从哪得来的依据?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分析说:“有可能是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三条之规定——契税税率为3%至5%,在《契税法》中维持不变,误解成了契税将会调整,其实《契税法》并未上调税率。现行的《暂行条例》和明年施行的《契税法》给出的都是标准税率,《河南省契税实施办法》规定:河南省契税税率为4%。大家只是习惯了财税[2016]23号文件优惠后的税率。”

据介绍,关于社会各界关注的《契税法》正式施行后,购房者能否继续享受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的优惠税率,《契税法》第六条也有明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建、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也就是说,在《契税法》正式施行后,国务院仍可以针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制定减免税优惠政策。目前,财税[2016]23号文件依然有效,购房者仍可享受优惠税率。《契税法》施行后要看新法的具体配套规定,是否有可以免征或减征契税的情形。需要购房者注意的是,《契税法》施行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并发布当地具体适用税率,市民需要关注河南省具体规定。

相比《暂行条例》,《契税法》将更加贴近和服务纳税人,例如将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合二为一,纳税人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可一次性完成申报缴税,实现了办税与不动产登记的顺畅衔接,避免了纳税人因申报、纳税、登记分离而“多次跑”,减轻了办税负担,有利于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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