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办事指南
一、适用情形
政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应审批项目建议书。
备注: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相关规划中已经明确或已研究同意建设的项目,部分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以不审批项目建议书。
二、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清单
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 清单 |
提供单位 |
要求 |
01 |
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文件 |
项目单位 |
红头文件,提供三份 |
02 |
项目建议书文本 |
项目单位 |
签章齐全,提供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