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师申诉的处理
事项名称:对本地高中阶段及以下学校教师申诉的处理(市级)。
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所需材料:个人申诉申请书。
表格及样表下载地址:hnzwfw.gov.cn/portal/guide/10E6C581DD3D491EAFB9E142D0499E1B?region=410800000000
固话咨询:0391-2992911
办理流程:
1.受理
办理结果: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核
办理结果:对于审查通过的,在政务服务网做出予以办理决定。对于审查不通过,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做出不予办理决定,出具书面理由,退回材料。
3.决定
办理结果:准予决定,出具对应办结结果,申请人可自取或邮寄。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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