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
事项名称:
1.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
2.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换发。
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及换发需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教师资格证书
表格及样表下载地址:
https://www.hnzwfw.gov.cn/portal/guide/8FF0A4F3469B811384276DF872B3ED46?region=410800000000
固话咨询:0391-2992831
办理流程:
1.受理
办理结果: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核
办理结果
(1)对于审查通过的,在政务服务网做出予以办理决定;(2)对于审查不通过,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做出不予办理决定,出具书面理由,退回材料。
3.决定
办理结果:准予决定,出具对应办结结果,申请人可自取或邮寄。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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