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
发布日期:2022-12-01 17:41 信息来源: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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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

事项名称

1.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

2.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换发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及换发需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教师资格证书

表格及样表下载地址

https://www.hnzwfw.gov.cn/portal/guide/8FF0A4F3469B811384276DF872B3ED46?region=410800000000

固话咨询:0391-2992831

办理流程:

1.受理

办理结果: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核

办理结果

1)对于审查通过的,在政务服务网做出予以办理决定;(2)对于审查不通过,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做出不予办理决定,出具书面理由,退回材料。

3.决定

办理结果准予决定,出具对应办结结果,申请人可自取或邮寄。流程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