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渔业船舶登记
发布日期:2022-12-01 16:36 信息来源: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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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登记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1.《渔业船舶登记证》申请表1份;

原件

1

纸质

2

2.批准建造、购买的证明复印件1份;

复印件

1

纸质

原件核验,不存档

3

3.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1份;

原件及

复印件

1

纸质

原件核验,不存档

4

4.取得船舶所有的合法文件复印件1份;

原件

1

纸质

原件核验,不存档

5

5.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执照)及影印件等资料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

复印件

1

纸质

6

6.船舶侧面6寸照片1张;

复印件

1

纸质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一件事”窗口

网上办理。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

咨询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0391-5351356

市政务服务大厅0391-356840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