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股权出质登记白话版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2-12-01 16:12 信息来源: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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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在介绍如何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业务之前,我们首先需要知晓: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依法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IMG_256操作步骤IMG_257IMG_258

一、使用电脑浏览器搜索打开“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网页,出质股权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使用“河南掌上登记”APP扫码登录。

未注册过“河南掌上登记”的,可以点击→“掌上登记”APP应用文章查看如何进行“新用户注册”。

二、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选择“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如需进行变更、注销的,请选择右侧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和“股权出质注销登记”。

三、设立登记

1、继续点击右上角“新办”按钮,勾选出质股权所属企业,“确定”后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PS.若显示绑定企业过多,可输入企业名称进行搜索。

提示:若法定代表人的账号之前未曾绑定过企业,点击新办后会直接跳出选择/绑定企业提示框(如下图),请填写出质股权所属企业信息后保存。

2、填写股权出质信息,

需要点击右上方“新增”按钮。

录入出质信息、申报事项,如下图所示。

值得注意的是:

出质信息中,填写的出质股权数额不得超出出质人在该企业持有的最高股权数额。

申报事项中,出质人类型股权类型质权人类型需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具体选项请参考下图红框内容。

3、上传材料。根据提交材料规范,需要上传“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股权所在公司公章)”、“质权合同”及“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提示:

1)质权合同需要明确出质股权数额(出质股权比例)、被担保债权数额。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需要上传至“其它材料”中。出质人、质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出质人、质权人为企业的,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网上申请办理时,也可提交原件扫描件。

4、上传完成,点击“保存并预览”,

系统生成申请材料,务必对材料进行核对。

若发现有误或缺失,返回之前步骤修改。

5、最后,“委托代理人(出质股权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出质人”及“质权人”进行电子签名后提交。自然人签名使用“河南掌上登记”APP刷脸签名,企业签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签名。

四、变更登记

1、继续点击右上角“新办”按钮,勾选出质股权所属企业,“确定”后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PS.若显示绑定企业过多,可输入企业名称进行搜索。

提示:若法定代表人的账号之前未曾绑定过企业,点击新办后会直接跳出选择/绑定企业提示框(如下图),请填写出质股权所属企业信息后保存。

2、填写股权出质信息,需要点击右上方“新增”按钮。录入变更信息。

3、上传材料。根据提交材料规范,需要上传“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属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

4、上传完成,点击“保存并预览”,

系统生成申请材料,务必对材料进行核对。

若发现有误或缺失,返回之前步骤修改。

5、最后,“委托代理人(出质股权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出质人”及“质权人”进行电子签名后提交。自然人签名使用“河南掌上登记”APP刷脸签名,企业签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签名。

五、注销或撤销登记

1、继续点击右上角“新办”按钮,勾选出质股权所属企业,“确定”后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PS.若显示绑定企业过多,可输入企业名称进行搜索。

提示:若法定代表人的账号之前未曾绑定过企业,点击新办后会直接跳出选择/绑定企业提示框(如下图),请填写出质股权所属企业信息后保存。

2、填写股权出质注销信息,需要点击右上方“新增”按钮。录入注销信息。

3、上传材料。注销只需提供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即可,如果要撤销股权出质登记的,根据提交材料规范,需要上传“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4、上传完成,点击“保存并预览”,

系统生成申请材料,务必对材料进行核对。

若发现有误或缺失,返回之前步骤修改。

5、最后,“委托代理人(出质股权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出质人”及“质权人”进行电子签名后提交。自然人签名使用“河南掌上登记”APP刷脸签名,企业签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签名。

提示:

(1)“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搜索使用。若遇到签名问题,可拨打小程序下方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咨询。

(2)若需办理多次股权出质设立登记业务,需办理完本次业务后再申请办理下一次。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391-3568578

办理地点: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