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因病住院产生的费用不能在医院直接进行报销
一、政务事项名称:住院费用报销
二、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办结
三、办理材料:
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②医院收费票据;
③住院费用总清单;
④诊断证明。
四、办理时限:不超过4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0391-8826866
六、办理地址: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东厅)二楼医保综合受理窗口、焦作市人社大厦一楼医保业务综合窗口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