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白话版”办事指南
根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第五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其主要内容为:
一、适用范围
焦作市五城区范围内城市照明节能相关工程。
二、申请条件
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审批表》
(二)《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审批表》
审批表获取方式:登陆河南政府服务网(网址:https://www.hnzwfw.gov.cn/410800000000/?region=410800000000)-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办理指南-空表下载。
四、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
可登录焦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hnzwfw.gov.cn/410800000000/?region=410800000000)--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点击在线办理,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
(二)窗口申报
可直接到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单位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审查不通过,在焦作政务服务网做出不予与办理决定,并退回材料。
五、办理结果送达
审查结果将在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予以决定,并在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公告,公示结束后,给予表彰或奖励。
六、咨询方式
(一)办公地址: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窗口;
(二)联系电话:0391-3557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