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有建筑业企业跨省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的资质
重新核定“白话版”办事指南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中所列情形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附件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一、适用范围
焦作市四城区范围内建筑业企业。
二、申请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可通过焦作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410800000000/?region=410800000000)-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非国有建筑业企业跨省转出/转入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的资质重新核定-办事指南,进行下载填报)
(二)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审核表
(四)企业改制、重组、分立方案
(五)原企业法律承续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
(六)企业迁出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跨省迁出)
三、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
可登录焦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hnzwfw.gov.cn/410800000000/?region=410800000000)--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非国有建筑业企业跨省转出/转入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的资质重新核定,点击在线办理,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
(二)窗口申报
可直接到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单位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审查不通过,在焦作政务服务网做出不予与办理决定,并退回材料。
四、办理结果送达
事项办结后,单位将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到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窗口领取纸质版。
五、咨询方式
(一)办公地址: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窗口;
(二)联系电话:0391-3568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