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非国有建筑业企业跨省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的资质重新核定“白话版”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2-11-30 13:26 信息来源: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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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建筑业企业跨省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的资质

重新核定“白话版”办事指南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中所列情形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附件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一、适用范围

焦作市四城区范围内建筑业企业

二、申请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可通过焦作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410800000000/?region=410800000000-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非国有建筑业企业跨省转出/转入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的资质重新核定-办事指南,进行下载填报

(二)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审核表

(四)企业改制、重组、分立方案

(五)原企业法律承续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

企业迁出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跨省迁出

三、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

可登录焦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hnzwfw.gov.cn/410800000000/?region=410800000000--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非国有建筑业企业跨省转出/转入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的资质重新核定,点击在线办理,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

(二)窗口申报

可直接到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单位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审查不通过,在焦作政务服务网做出不予与办理决定,并退回材料。

四、办理结果送达

事项办结后,单位将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到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窗口领取纸质版。

五、咨询方式

(一)办公地址: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窗口;

(二)联系电话:0391-3568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