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白话版”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2-11-30 13:26 信息来源: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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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白话版”办事指南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因此,除了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情况以外,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变更。主要内容为:

一、适用范围

焦作市四城区范围内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

二、申请材料

(一)施工许证变更书面(可通过焦作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410800000000/?region=410800000000-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变更)-办事指南,进行下载填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住建部门核发)

(三)注册证书住建部门核发)(建设单位负责人变更除外)

(四)执业资格证书(省人社部门核发)(建设单位负责人变更除外)

(五)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住建部门核发)(仅施工单位负责人提供)

(六)建设单位对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的书面任命文件(仅建设单位负责人变更提供)

三、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

可登录焦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hnzwfw.gov.cn/410800000000/?region=410800000000)--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变更),点击在线办理,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

(二)窗口申报

直接到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审查不通过,在焦作政务服务网做出不予与办理决定,退回材料。

四、办理结果送达

事项办结后,单位将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在焦作政务服务网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或到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窗口领取纸质版。

五、咨询方式

(一)办公地址: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窗口;

(二)联系电话:0391-3568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