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白话版“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2-11-30 13:26 信息来源: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分享: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白话版”办事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主要内容为:

一、适用范围

焦作市四城区范围内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

二、申请材料

(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可通过焦作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410800000000/?region=410800000000-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事指南,进行下载填报

(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

可登录焦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hnzwfw.gov.cn/410800000000/?region=410800000000)--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点击在线办理,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

(二)窗口申报

直接到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单位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审查不通过,在焦作政务服务网做出不予与办理决定,退回材料。

四、办理结果送达

事项办结后,单位将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在焦作政务服务网领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电子证照,或到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窗口领取纸质版。

五、咨询方式

(一)办公地址: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窗口;

(二)联系电话:0391-3568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