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焦作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焦作市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区)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豫财农综〔2024〕22号、焦财预〔2024〕351号)2057万元。
省级资金(豫财农综〔2024〕22号、焦财预〔2024〕351号)606万元。
共计2663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焦作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由市农业农村局等主管部门主要按照享受政策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人数、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因素进行测算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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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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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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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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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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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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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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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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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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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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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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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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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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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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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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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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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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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电话
焦作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0391-8866889
焦作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 0391-5351329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