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记录全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齐心抗疫、共克时艰的真实历史过程,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资料得以保存,本馆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1.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抗击疫情中形成的原始记录。主要包括医务工作者、疾控人员、社区(村)工作者、公安干警、下沉党员干部、志愿者、普通群众等在抗疫一线形成的工作资料、心得体会、抗疫日记、来往书信、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志愿服务凭证、捐赠物资凭证、登记表、小区出入证、献血证、慰问信、感谢信、锦旗、袖标、横幅、防护用品、宣传资料、科普材料等,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实物等。
2.支援其他地区抗击疫情的资料,包括作出贡献的个人及团队的事迹材料、照片、音视频、实物等。
3.反映疫情期间市民居家生活和工作、企业生产(含复工复产)等情况的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实物等。
4.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5.以抗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音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等文艺作品。
6.其他能够反映全市抗疫情况、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照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法
1.以自愿捐赠为主,对捐赠档案资料者,本馆将视具体情况颁发捐赠证书。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3.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4.对档案资料持有单位和个人不宜捐赠档案原件的,我馆可采取扫描、复制、拍照等方式征集其复制件。
三、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合法合规,不存在版权等问题纠纷,载体可形式多样。
2.照片应为未经电脑或手机软件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电子照片像素不低于500万,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题、人物、拍摄者、背景信息等。
3.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题、人物、拍摄者、背景信息等。
4.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5.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
四、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机关团体及有关个人来馆、来电或来函联系,商洽捐赠档案资料具体事宜。您在参与历史的同时,也将被历史永久记录。
联 系 人:接收征集科 刘宏利
联系电话:0391-3569226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市政大厦西配楼B110焦作市档案馆接收征集科
邮政编码:454000
焦作市档案馆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