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焦作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2021-06-22 17:28 信息来源:林业局
分享: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9日至11月2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12月30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整改要求,局党组迅速行动,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对于巡察整改,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反馈的三个方面13个问题和三个方面的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经过认真梳理,将反馈问题细化为38项整改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扎实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35项,给予批评教育14人,责成书面检查16人次,上缴“581”廉政专户资金6340元。

(一)高度重视。巡察“回头看”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书记王小平在听取第十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和巡察办王建中主任在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站位,强化担当,把整改工作当作林业局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先后召开7次党组扩大会议、3次工作推进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全局整改工作。局党组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建立清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局属各单位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逐项整改。

(二)建立台账。制定了《市林业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第六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做到反馈意见整改无遗漏、全覆盖。局党组成员对照整改方案,逐条梳理个人问题整改清单,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局属各单位也分别制定了巡察“回头看”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严格实行对账销号。

(三)强化督导。为层层压实责任,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督促指导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周进度上报工作机制,采取每周上报整改进度、个别问题个别研究、重点问题现场督导等方式,加强对整改问题督促指导。确保人人身上有担子,条条措施有落实。

(四)注重实效。局党组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和杜绝问题改而复生。针对反馈问题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健全(完善)相关制度28项,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把整改的过程作为“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途径,把巡察“回头看”整改的成效体现在国土绿化、动植物保护、森林乡村建设和沿黄生态廊道建设等林业重点工作中,切实推动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第1个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学得不深、悟得不透,以学促干内生动力不足。特别是十九大以来,未能以更高的站位、有效的措施,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17至2019年,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仅2次;对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期间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未进行传达学习。(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剖析检讨。在2020年度领导干部暨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分别进行剖析反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组织学习研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列入局党组会“第一议题”,进行学习。局属7个党支部分别组织支部党员干部进行学习。三是推进工作。将林业局原编制的《森林焦作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更名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之森林焦作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王园线生态文化廊道建设”和大运河文化传承利用保护。四是积极推进沿黄廊道建设,下拨奖补资金200万元,重点打造一批新亮点。五是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加大生态资源保护。调整后,自然保护地16个,面积69.26万亩,占市域国土面积的11.34%。整合优化为市域空间腾出发展用地12.71万亩。六是总投资3500余万元的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焦作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进展顺利。

【第2个问题】生态保护不善为不愿为不敢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特别是对北山治理、大沙河治理等工作,职能优势发挥还不充分。2019年以来,市北山办交办破坏林业生态方面的13个问题,市林业局向下推责,市县两级层层转交,文来文往一报了事。(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点对北山森林资源保护、林地使用、林木采伐、古树名木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职责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站位、厘清职责、强化担当。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成立林业行政执法办公室,具体负责北山治理、林业行政执法等工作。三是整改督办问题。对2019年以来,市北山办交办的《解放区上白作办事处洪河村非法造墓查处的督办通知》、《博爱县寨豁乡沙石泉村北私挖乱采点严厉查处的督办通知》等13个问题,一一进行核查、整改,均已整改落实到位。四是加大跟踪督导。由局林业行政执法办公室牵头,建立北山交办件办理工作台账,对交办件全过程跟踪,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第3个问题】国储林项目起步早效果差。2016年我市成为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单位,4年后才启动第一期项目,落后于全省其他5个试点市(县);编制的国储林建设规划有照抄照搬嫌疑,投入74.9万元的总体项目规划,区位分析图中竟出现安徽宿州内容。(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责任追究。责成项目主要负责人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讨。二是统筹项目建设。采取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副职协助抓,全力推进。目前,沁阳市、孟州市银行信贷支持3亿元已落地。博爱县已完成可研报告,武陟、温县与社会资本方已完成谈判。三是国储林办进一步加强内部档案管理,按档案要求进行科学归档分类。

【第4个问题】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所属林场和太行山猕猴保护区森林防护观测系统不完善,覆盖率仅为24%。(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申请项目资金。3500万元的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焦作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资金获批后,正在组织实施。焦作林业大数据中心已建成,实现市县森林防火视频系统、蓝天卫士系统、大沙河监测预警系统顺利对接。在南太行山自然保护区新建监测探头50余个;投资10万余元,在大沙河新建监测预警探头6个。二是加强森林防火督导检查。成立6个督导组,在春节、清明等重点时节,加强对6县4区的防火督查,对护林员、巡护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第5个问题】林长制监管体系未起步,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保护格局尚未形成。(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专题学习研讨国家《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对林长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依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结合焦作林业实际,研究拟订了焦作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实施方案。三是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成立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抽调专人,组成专班,负责全市林长制工作协调、推进。四是组织相关人员到省林长制试点市驻马店进行参观考察学习。

【第6个问题】森林公安转隶市公安局后,林业行政执法力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相关部门建议,拟成立焦作市林业行政执法专门机构,解决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二是在未成立行政执法机构的当前,研究成立林业行政执法办公室,具体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三是配备执法装备。投资3000余元,购买2台行政执法仪,充实执法装备,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完善案件移交机制。涉嫌犯罪的涉林案件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向森林公安移交。

【第7个问题】林场改革历史欠账较多,包袱沉重,长期得不到解决,财政负担不断加重,影响林业的健康发展。(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就林场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委托第三方对林场财务进行审计,摸清底数。二是林场召开班子会,梳理欠账原因,划分欠账类型,制定还款方案,分步实施还款。截至2020年12月底,林场已偿还欠款148.48万元。三是主动与市财政局、人社局进行沟通,在剩余欠款中,67万余元已列入2021年财政预算,其余的180余万元,短期内有望解决。四是在林场内部,制定相关制度2项,积极开源节流,缩减林场不必要开支。

【第8个问题】规划引领发展意识不够。省政府要求各地市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编制森林生态建设十年规划工作,市林业局2020年9月才完成,在全省处于落后水平。(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责任追究。责令规划负责人作出深刻检讨。二是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积极谋划项目,申报2021年焦作市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42项,总投资4818.202万元。规划建设黄河流域(焦作)王园线生态文化廊道98公里,建设集生态廊道、高效农业、观光旅游于一体的复合型生态廊道。在王园线与郑云高速黄河大桥、G234黄河大桥、G207黄河大桥交汇处打造3处立体交叉节点,在与沁河、蟒河、南水北调、引黄干渠交汇处打造4处生态湿地景观。目前,项目建设沿黄三县正在积极推进。

【第9个问题】林下经济持续降温。未出台支持林下经济的激励措施;申报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工作相对滞后。(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全市林下经济工作进度月报制度,督促指导县(市)区加大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力度。二是积极与省林业局和市农业部门沟通联系,全面了解掌握相关扶持政策。指导帮助县(市)区积极申报林下经济项目、争创省级和国家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目前,我局已向省林业局申报2021年林下经济发展项目5个,申报数量居全省第2位。三是研究起草《焦作市林业局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第10个问题】创先争优意识不强,示范创建行动迟缓。2003年全国绿化模范示范市创建以来,全国已有136个市(县)、我省已有10个省辖市获此殊荣,市林业局直至2020年才牵头开展创建工作,仅安排1名调研员牵头主抓,没有将此项工作上升到战略高度成立专班全力推进。(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1月4日,市林业局召开党组会,明确将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工作由一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联系推进,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二是1月19日,局党组研究下发了《关于成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创建推进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上升到专班推进。三是进一步强化开拓创新、爱岗敬业的精神。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最美的青春》,学习塞罕坝精神,进一步激励干部职工立足林业做贡献。

【第11个问题】森林乡村建设滞后。未能依托国家森林城市“国字号”名片,做强做大县域生态文章。市辖6县仅博爱县荣获省级森林城市称号;全省503个村荣获国家森林乡村称号,我市仅1村上榜。(已整改)

整改情况:积极与省林业局沟通对接,确立以争创国家级森林乡村建设为总目标,以省级森林乡村、特色小镇建设为抓手,以沿黄干流森林乡村示范村、森林特色小镇建设为引领的工作思路。一是2020年7月、9月,先后两次开展全市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建设工作培训班,邀请省林业局专家对作业设计编制及建设标准等进行讲解,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2020年12月,组织开展森林乡村、森林特色小镇建设推进观摩活动,各县(市)区之间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确保建设任务全面落实。三是将此项工作列入各县(市)区的2021年度目标责任书,实行定期通报,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四是积极与乡村振兴相结合,落实“一村万树、果树进村”要求,突出林业元素,选择高大乔木及优良经济林品种,不断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目前,已创建2020年度森林乡村53个,省级特色小镇1个。另外,2020年建设的沿黄干流森林乡村“示范村”45个、森林特色小镇8个,目前各县(市)区正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施工。2021年,计划再建设沿黄干流森林乡村“示范村”45个、森林特色小镇8个,各县(市)区正在编制作业设计。

【第12个问题】森林康养项目领跑变跟跑。2017年之前,我市拥有4个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基地,之后林业局作为不够、韧劲不足,导致与此项荣誉再无交集。(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组织研究国家、省相关康养方面的政策,主动与上级部门联系,争取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调动申报单位的积极性,扩大森林康养的影响力和社会认知程度。2020年,我市已申报河南省级森林康养基地2家。三是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主动到康养工作做得好的地市、单位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焦作实际,研究相关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推进县(市)区康养项目的申报,促进焦作市森林旅游康养事业的发展。

(二)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

【第13个问题】党组成员以上率下、引领示范不够,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少。党组成员带头作用发挥不够强,分管工作还存在“分而不管”现象,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欠缺;个别党组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缺少党建工作内容,没有到分管的局属支部指导过党建工作和讲党课。(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剖析反思。1月28日,2020年党员领导干部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反思,分析了原因,制定了措施。二是建立机制。研究制定林业局《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进行规范。三是压实责任。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焦作市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清单》和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局长负责制和科长负责制》等制度规定,强化职责。党组成员分别参加所在支部和所联系支部2020年的组织生活会和“三评”会,均到所分管科室(单位)组织会议,研究工作。局属各单位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局党组与局属各单位签订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四是加强督导。县级干部把党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写入2020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第14个问题】“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截至2020年11月17日,通过率为64.92%,在全市排名264位。(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新建并印发了市林业局《“干部网络学院”学习管理规定》,对参加学习的对象、学习时长、学习内容、学习要求等进行规范。二是建立管理员队伍。明确各单位专人负责“干部网络学院”学习管理,定期提醒。2020年,林业局“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通过率100%,全员通过。

【第15个问题】支部作用弱化。局属个别单位支部负责人长期借调在局机关,非党人员主持单位工作。关键岗位使用临时人员。局机关部分岗位长期空缺,由局属单位事业编制的人员兼任;2017至2018年,发展规划和资金管理科财务报账人员不固定。(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对6个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均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是党员的班子成员均进支委;对任务重的单位,增设支部副书记,加强支部力量,夯实支部基础。二是对关键岗位使用临时人员进行调整,局财务报账员由正式机关在编干部担任,保护科临时负责人已返回原单位。三是对局机关部分岗位长期空缺问题,已向市相关部门上报了建议报告,积极争取支持。四是对局属支部负责人长期借调在局机关的林场,已增设副书记1名,加强支部力量。

【第16个问题】党政不分。局属单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印发文件7个,4个文件为行政发文;局属单位普遍存在以行政会代替支委会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追责。太行山保护中心、湿地保护中心、救护站和森林公安4家行政发文单位的支部书记进行了深刻检讨,写出了书面检查。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严格按要求处理公文。三是修订完善林业局《公文处理暂行规定》,下发执行。四是加强督导。以行政会代替支委会的单位进行反思整改,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召开。

【第17个问题】党建工作标准低。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员活动室普遍不达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测评资料抄袭、补记、造假等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党支部会记录中竟出现“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内容,还有的支部支委会记录仅17个字。党员身份意识不强。党员在重大组织活动中未按要求佩戴党员徽章,未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等活动;部分党员不知道每月交纳多少党费,记不清入党时间,甚至个别党员多年没有参加过组织生活会。(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阵地建设。指导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焦作保护中心规范党员活动室,2月23日已规范到位。指导林站、林场等支部根据单位实际对党员活动室进行完善。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会议记录中出现“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的机关党支部,支委会记录只有17个字的太行山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在全局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建立制度。修订完善了林业局《党支部工作细则》,用制度确保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三评”会的落实。四是规范党员学习记录。机关党委统一印制300余本党员学习记录本、党小组会议记录本,进一步规范党员学习记录。五是加强了党员身份意识教育。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重大活动,党员按规定佩戴党员徽章。机关党委加强了督导检查。六是严格落实林业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主动公开,接受监督。2021年度7个支部党员党费测算表和第一季度的党费已全部进行了公示,确保每名党员知悉自己所交党费数额。七是对长期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林场3名党员,林场支部向机关党委上报了情况说明,进行了报备。

【第18个问题】交流轮岗不够充分。局属二级机构科级干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8人,其中15年以上5人,23年以上1人。(已整改)

整改情况:2021年1月18日,经市局党组研究,启动了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调整工作,按程序组织选拔优化调整。8名10年以上未轮岗交流科级干部全部进行交流轮岗。

【第19个问题】人才结构不尽合理。林业专业人才匮乏,机关在编22人,涉林专业仅5人;基层林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正副高级工程师14人,平均年龄49岁,正高级工程师平均年龄57岁。(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林业知识培训。2021年,共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种苗经济林”等专业培训计划15项,正在按计划组织实施。二是注重人才引进。2021年,已为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焦作保护中心引进民族生态学博士研究生1名。三是加大人才招录力度。2020年国有焦作林场新招录人员7名,2021年计划再招录5名。四是推进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新晋升二级正高级教授1名、副高1名、中级8名。

【第20个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缺失。2017年至今,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未进行专题研究,未定期分析研判,未进行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未建立网评员队伍;全市34个政府部门仅林业局没有单位独立网站;2017年的意识形态专题报告与2018年雷同。(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林业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对职责进行重新明确,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建立健全林业局网评员队伍,由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核心网评员,相关人员担任网络义务监督员。2020年林业局网络评论任务完成率100%。三是林业局网站已依托市政府网站实行集约整合,目前在焦作市人民政府网首页上可查阅。四是严格追责。对2018年意识形态报告与2017年雷同的问题,对当时负责人进行批评,作出书面检查。五是严格执行林业局《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制度》、《意识形态六项工作制度》,已按规定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和分析制度。

(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第21个问题】履行主体责任不严不实。2017至2019年,党组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均是在众多议题中一带而过。(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检讨。在局党组扩大会上,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问题,党组主要负责人代表局党组作出深刻检讨。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不少于两次。三是制定完善党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与所属各单位签订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并抓好落实。

【第22个问题】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对关键岗位和中层干部廉洁谈话、日常提醒不能做到常态化。(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修改完善市林业局《廉政谈话制度》,用制度进行规范。二是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共计20余人次。三是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对新提升、轮岗交流的7名干部进行集中廉政谈话。

【第23个问题】在工作考勤、公车运行方面管理混乱。公务用车支出不规范。2017至2019年,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大量使用现金支付加油费。(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林业局《考勤管理制度》、《司机和车辆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实行月通报。目前,已通报2次。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加油和维修,坚决杜绝现金加油;车辆维修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在指定维修点维修。三是局属各单位对相应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加强人员管理。

【第24个问题】部分项目招投标工作存在廉政风险,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管不力。(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先后3次召开局党组会学习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或典型问题通报,学习巡视(巡察)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开展廉政提醒。2月4日,召开林业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反腐意识。二是2021年1月22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门就太行山保护中心关于《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焦作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有关情况进行研究,加强监管。三是2020年12月7日、15日、21日,2021年1月22日,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对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研究,重新组织招标。目前,12辆运兵车、3辆机具车、2台消防水车、20辆消防摩托车和防火物资已全部配备到位。整个招投标程序规范,组织严密。四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规定,加大对项目招标的监管,严格按合同规范各项资金使用和支出,防止出现廉政风险。

【第25个问题】对原森林公安队伍监管缺失。2015至2018年,森林公安局因各类问题被多次处理;干警队伍凝聚力不强,一个时期相互告状现象不断,甚至出现干警之间打架斗殴现象;执法办案法制审核不规范,个别行政案件查处不到位、长期未办结。(已整改)

整改情况:结合森林公安队伍转隶,向主管机关建议共同促进森林公安队伍规范健康发展。一是开展“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强化队伍管理,促进队伍风气好转。二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既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又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三是严格执行案件审核把关和执法办案重大环节集体议案定案制度,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办案质量。四是认真落实“四必谈五必访”制度,关注民警思想动态,对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

【第26个问题】以案促改工作不实。对市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韦庆雨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腐败案反思不够深刻,未专题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剖析反思。1月28日,领导干部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深刻进行了剖析、反思,制定整改措施。二是2月4日,林业局组织召开“2021年市林业局干部教育警示大会”。结合韦庆雨的判决书,对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三是多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学习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或典型问题通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赵长占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党组成员逐一发言,进行了讨论。四是组织召开“三不一体”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会,对韦庆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进行了再教育,持续推进“三不一体”工作。

【第27个问题】在以案促改中,班子成员剖析查摆问题温和化,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标准。(已整改)

整改情况:存在上述问题,暴露出局党组及成员对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视程度不够,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强,党组成员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愿得罪人。针对此问题认真整改:一是严格责任追究。在局党组扩大会上,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足问题,局组主要负责人代表局党组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制定焦作市林业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对民主生活会的内容、程序、要求等进行规范。三是以2020年领导干部暨巡察“回头看”整改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带头示范和督促把关作用,对党组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审阅把关,确保党组成员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参加民主生活会。

【第28个问题】在以案促改中,向市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的修改完善29项制度,实际修改完善20项。(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支部工作细则》、《限时服务制度》等8项制度重新进行修订完善。二是将《焦作市林业局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19条规范》修改为三个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评组织、评书记、评党员”制度》。三是新建制度17项,完善其他相关制度3项,共计28项制度,已汇编成《焦作市林业局日常工作管理规范》。

【第29个问题】在以案促改中,对下警示教育触角不深入,6个局属单位仅4个单位制定专项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其中3个单位照搬机关方案,个别人员以案促改剖析材料抄袭明显,剖析材料与网络上文章雷同,甚至出现“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的表述。(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责任追究。1月12日、2月1日、2月5日,林业局二级机构林站、湿地保护中心、救护站分别召开会议,针对照抄照搬机关方案这一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写出书面检查。二是对以案促改个人剖析材料与网络上文章雷同的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焦作保护中心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个人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对以案促改个人剖析材料中出现“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的林站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个人作出书面检查。四是林站、湿地保护中心两个支部就抄袭网上文章问题,深刻反思,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对党员学习心得体会的检查力度,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五是机关党委结合观摩、督导和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等时机,举一反三,加大督导,目前没有发现类似问题。

【第30个问题】违规公款办私事。2017年,局机关部分工作人员到外地出差,却借机绕道其他城市并报销费用。(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追责。到河北承德出差绕道滦平县的4名干部,向“581”廉政专户共计上缴1540元违规报销款。二是到广西南宁、浙江衢州出差绕道湖南长沙、江西南昌的相关人员,写出情况说明。经核实,到浙江衢州出差转道南昌为借道换乘;到湖南长沙为探亲,根据《焦作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焦财行﹝2017﹞6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到湖南长沙探亲费用符合报销条件,可以报销。三是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自巡察“回头看”以来,共有40余人向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外出报备。四是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坚决堵塞报销漏洞。

【第31个问题】违规领取补助、发放福利。2017年,局属单位部分人员借救火之名领取补助,个别单位重复购买运动服装。(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国有焦作林场以救火之名领取补助事项进行核实。3名原场领导作检讨,写出书面检查;30名国有焦作林场在编正式职工上缴“581”廉政专户违规补助款4800元。二是市森林公安涉事5人上缴“581”廉政专户重复购买运动服费用1000元,相关人员写出书面检查。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制度学习,规范管理补助资金发放用途,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第32个问题】违规报销费用。2019年,局属单位个别人员变相报销差旅费和燃油费。(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此问题正在走初核程序。下一步,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深纠问题根源,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33个问题】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存在跨年度报销及使用跨年度发票;无预算报销会议及培训餐费;白条列支办公费、车辆保险等费用;发放职工福利费无领取人员名单;局机关工会财务支出管理不规范,原森林公安局“特情费”支出上存在一定漏洞。(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处理。由林业局计财科牵头,对涉及跨年度报销及使用跨年度发票、白条列支办公费等问题进行核实,对1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业务培训,7个单位写出书面检查。二是完善机制。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无特殊情况,杜绝跨年度报销。制定市森林公安局《特情耳目费使用管理办法》,确保“特情费”专款专用。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共计培训7次14人。四是进一步规范原始凭证和自制凭证,严格报销手续,强化对原始凭证审核,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34个问题】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局属单位有大量固定资产及“高精尖”设备长期闲置。(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太行山保护中心加大管理力度,定人定期对相关设备进行保养维护。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及保管使用制度,规范管理使用。同时,结合“山水林田湖草”项目推进,将一些重要的“高精尖”设备调整进去,使闲置设备发挥更好的作用。二是国有焦作林场“高精尖”设备已进行登记造册。救火摩托车等防火物资指定专人看管,定期维修保养,确保始终处于正常待命状态。三是林站已将1楼实验室重新规划整理,房屋进行打扫,对检测设备进行维护。制定实验室使用制度,加强管理。四是举一反三,要求其他单位对类似问题进行排查,目前没有发现类似问题。

【第35个问题】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上制度虚设。(1)2017年以来,13项拟上会研究的重大事项虽列入议题但实际未上会研究。(2)有40余笔超5万的大额资金支出未上会研究。(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实13项拟上会研究的重大事项列入议题但实际未上会研究问题。相关负责人作出深刻检讨,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二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严格会前申报、会中监督和会后报备等工作,强化财务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今年已召开党组会7次,议题均按规定进行申报和报备。三是对40余笔超5万的大额资金认真进行了核实,共计46笔,涉及的5家单位均一一作出情况说明。对没有会议记录的2项工作,林场作了深刻检讨。

【第36个问题】“局属二级机构中,党的领导弱化现象更为突出”整改不到位。承诺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管理办法》未制定,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少。(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机关党委组成人员进行调整,机关党委书记调整由局党组书记担任,设常务副书记1名,由分管党建工作的党组成员副职担任。保留专职副书记1名,具体负责党建工作。二是对基层各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支部书记均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进一步配齐配强支部力量,强化组织领导。三是已研究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管理办法》,与其他修订完善或新建的制度汇编成《焦作市林业局日常工作管理规范》。四是开展“逐支部观摩、整建制提升”活动,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2020年已开展“逐支部观摩”活动1次,2021年将继续组织。

【第37个问题】“局党组对局机关长期缺编重视不够、解决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开展”整改不到位。2017年该局承诺对局属单位干部职工进行轮岗交流,3年后才完成了4名局属单位负责人的轮岗工作,且未对长期任职的二级机构副职进行交流。(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协调。加大对林业局机关中层空缺问题的研究,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沟通。2020年11月,为林业局新增专项防火编制2名;2021年,为林业局分配选调生1名。二是为彻底解决轮岗交流问题,2021年1月18日,林业局启动了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优化调整工作,按程序组织选拔调整。通过干部选拔优化整合,8名10年以上干部未轮岗交流问题全部解决。

【第38个问题】会议记录不规范。党组会议研究干部人事工作,会议记录只记研究结果,不能充分说明相关事项是否进行了充分讨论。(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中央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林业局《会议记录规范》,对会议记录的内容、格式、要求等一一进行规范。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凡涉及重大干部人事任免事项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三是对负责会议记录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记录的业务水平。

三、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这次巡察“回头看”整改,林业局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局党组再次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政治体检”。全体同志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用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果推动林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用力,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局党组将按照整改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持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对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的,继续压实责任,采取得力措施,督促加快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坚决巩固整改成果,长期坚持下去。同时,要与单位工作紧密结合,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工作。要结合党史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两个《准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始终保持良好的政治生态,实现机关清正廉洁、健康向上。

(三)求真务实,推进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今年林业工作任务,持续在国土绿化、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储林项目建设、森林乡村、森林特色小镇、森林防火、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森林城市创建等大项工作中发力,突出绿化提速,着力打造生态新屏障。要充分运用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果,推动林业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要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巡察整改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为焦作全面建设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市,致力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