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林业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0 17:30 信息来源:焦作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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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市林业局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全市林业工作重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建设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广泛宣传宪法和林业重点法律法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强化林业法治建设,为加快我市依法治林进程,建设法治林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

  市林业局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系统全面、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更加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林业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年初制定了《焦作市林业局2024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确定了主要学习内容和重点。2024年以来,局党组会先后学习了《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组织开展“一月一法一讲堂,一季一测一评比’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八项本领”、提升“七种能力”和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要求,全面加强全局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市林业局印发了《中共焦作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印发<“一月一法一讲堂,一季一测一评比’活动方案>的通知》(焦林党字〔2023〕44号),每月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一部法律,由一个业务科室重点围绕一个林业法律法规或条例细则,选取与林业密切相关、工作中应着重把握注意的内容进行授课,每季度就学习的法律和业务知识进行一次测试,对业务科室的授课进行测评。通过讲法学法活动,大大提升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开展专题培训班。10月17日-18日,市林业局组织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市林业局各科室和二级机构相关人员举办了2024年度全市林业系统法治培训班,邀请森林督查、林业行政执法和法治工作等相关专家学者就林业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涉林案卷评查要点讲释、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等进行授课。

  (二)加强领导,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按照《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南省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林办〔2024〕54号)《焦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焦作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焦法政〔2024〕1号)要求,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林业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并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到各职能科室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中。

  2.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印发了《焦作市林业局转发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南省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认真做好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调解、行刑衔接等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和舆论监督。

  3.健全机构,落实人员,扎实开展林业依法行政。明确森林资源管理科为法治科室,组建林业行政执法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管理

  根据市政府办和相关单位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市林业局认真做好废止或修订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与民法典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清理、野生动物保护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野生动物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涉及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对市林业局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梳理清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加各科室自觉接受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以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后发布,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开展文件起草工作并及时报送文件草案,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经分管局长审核、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及时反馈。

  (四)推进林业行政执法

  全市林业主管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责任和使命,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展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违建别墅、乱占耕地、高尔夫球场等清理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对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力度,打击和遏制了毁林违法行为,助力美丽焦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4年度,全市林业各类行政案件立案45起,共查处41起,查处率91.11%。

  (五)深化林业部门“放管服”改革

  一是加强林地审核审批。全面贯彻落实林地定额制度和经营性项目占补平衡政策,印发《焦作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使用林地定额的通知》《焦作市林业局关于对临时用地恢复和补充林地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焦林文〔2024〕4号),组织各县(市、区)对临时用地恢复和补充林地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文件汇编》进行了更新编印。提前摸排“三十工程”项目使用林地情况,优先保障定额,完成了牧野路、低碳数智物流园、沿太行高速焦作段(临时用地)等重点项目审核审批。2024年,全市共审核审批使用林地项目52个,共计64.3403公顷。二是根据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中对森林覆盖率填报的要求,配合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相关材料的填报工作。三是扎实开展政务服务“四进”活动,通过一把手进大厅走流程、分管领导进窗口提效率,现场体验优化服务流程,现场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四是按照市大数据局要求,完成“互联网+监管”事项10个主项全量录入。五是推进信用信息公示公开,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和“双公示”系统事项应录尽录,每月报送市政府“1+10+N”重点工作任务中涉及信用工作落实情况及佐证材料至市信用办。2024年,市林业局共录入本年度行政检查信息56条、行政许可信息5条。六是完成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本部门抽查检查工作。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

  切实树牢依法行政意识,解决好行政执法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研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意见,并制定配套方案,进一步规范局行政执法行为。

  (七)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积极配合市政府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八)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通过开展林业系统案卷评查、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抽查案卷、暗访等形式,掌握全市林业系统行政执法情况。今年以来,组织各县(市、区)采取“随机抽取+互评互查”的方式开展了2024年度市级林业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市2024年林业系统案件评查工作受到省林业局通报表扬,为全省4个地市之一。通过开展森林督查对林木采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执法人员更好地依法公正执法。

  (九)聚焦林业法治特点,加强法治宣传

  近年来,市林业局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保护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保障野生动物与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责任和使命,积极作为,扎实开展野生鸟类保护救护工作,助力美丽焦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一是做好市长离任审计材料报送和问题督促整改工作。,边审计边推进问题整改,并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健全完善机制,规范森林资源管理。二是做好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印发了《焦作市林业局关于2024年全市森林督查进展情况的通报》,督促各县(市、区)推进森林督查问题整改。2023年林长制考核我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居全省第一方阵。三是开展专项活动。将市北山办开展的北山生态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拓展至全市,印发《焦作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市森林资源保护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为期半年的森林资源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形成定期上报机制,每季度各县(市、区)上报《焦作市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台账》。

  2.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在监督各县(市、区)办理森林采伐许可证时,严格控制审批采伐限额,确保森林资源数量持续稳定增长。2024年,全市办理采伐许可证1072起,采伐林木活立木蓄积55321.7758立方米,占年度采伐限额18.5万立方米的29.90%,严格控制在“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额度之内。

  3.全面开展林业法治宣传。组织开展了草原普法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七周年等系列宣传活动。利用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月等林业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

  二、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市林业局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足之处:

  (一)各县(市、区)林业部门机构职责、工作关系还需要进一步理顺。机构改革后,我市县级单独的林业部门不再单设,六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五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各区农业农村局。林业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机构职责、工作关系还需要进步一融合。

  (二)市县两级执法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根据当前情况,机构改革后,特别是森林公安转隶后,市县两级林业部门专门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缺失,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面对林业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各县(市、区)要对林业执法队伍进行整合,建立完善执法机制,确保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有专门的的机构承担。

  三、下步计划

  我们将继续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林业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持久地抓紧抓实,推动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再上新的台阶。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林业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行动自觉,以法治思维推动我市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继续做好林业普法宣传、法治培训、林业依法行政等工作,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林业法治建设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森林资源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森林资源保护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

  (四)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促进职能整合、融合,增强林业行政执法力量。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