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是自然资源部确定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修武县持续发力,积极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纳入不动产抵押登记,助力企业融资发展,提升了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截止目前,已办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登记11笔,抵押金额5200万元,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方便。
一、政策先行,构建完善制度体系
政策的明晰与完善是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登记工作的基础。修武县深入研究国家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文件。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的内涵、原则、条件、程序,以及抵押权的变更、转让、注销和处分等具体规定,确保整个抵押登记工作有章可循。通过完善政策体系,为金融机构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业务提供了政策依据,消除了金融机构的顾虑,也保障了抵押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部门协同,形成高效工作合力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登记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才能顺利推进。修武县建立了自然资源、金融监管、银行等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抵押登记的具体业务办理,严格按照规定审查申请材料,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和监管,督促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抵押融资业务;银行在货币政策、金融监管等方面提供支持,共同为企业融资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三、优化服务,提升抵押登记效能
为提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登记的效率和服务质量,县自然资源局采取了一系列优化服务措施。一是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抵押登记申请实行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压缩办理时限,将一般抵押登记办理时间从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以内;二是提供上门服务,对于一些行动不便或业务繁忙的企业和群众,主动派遣工作人员上门收取申请材料,开展现场办公;三是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实现抵押登记业务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反馈,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极大地方便了办事企业和群众 。
四、宣传培训,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为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登记政策和业务流程,县自然资源局加大了宣传培训力度。一方面,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在网站和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登记的重要意义、政策内容和办理流程,提高政策知晓度;另一方面,组织开展针对金融机构、企业和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详细讲解抵押登记的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持续加强与各部门、各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持续完善政策体系,优化服务流程,强化风险防控,不断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登记工作创新发展,为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